声明
一、我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规定及刑法规制的意义
(一)我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规定
(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法规制的意义
二、我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主体认定之实践及不足
(一)单位犯罪主体认定中的实践及不足
1.国家机关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中的认定
2.被挂靠单位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中的认定
(二)劳务派遣中劳动关系认定的实践及不足
1.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认定
2.刑事角度对劳动关系的认定
三、域外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类犯罪的立法规定、司法实践及借鉴
(一)域外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类犯罪的立法规定与评析
1.德国刑法中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类犯罪的规定与评析
2.香港法律中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类犯罪的规定与评析
3.台湾地区法律中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类犯罪的规定与评析
(二)域外司法实践中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类犯罪主体的标准及对于我国的借鉴意义
1.英美法系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类犯罪主体的标准
2.大陆法系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类犯罪主体的标准
3. 域外司法实践中认定该类犯罪主体的标准对于我国的借鉴意义
四、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主体认定标准之重构
(一)单位犯罪主体认定标准之重构
1.国家机关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认定标准
2.被挂靠单位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认定标准
(二)劳务派遣中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认定标准之重构
1.劳务派遣中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
2.劳务派遣中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犯罪主体的认定标准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安徽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