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1渎职犯罪的定义及其主要特征
1.1渎职犯罪的定义
1.2渎职犯罪的特征
1.2.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属性
1.2.2与职务的相关性
1.2.3多以犯罪结果为构成要件
1.2.4渎职犯罪造成的经济损失重大
2渎职犯罪主体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界定
2.1渎职犯罪主体
2.1.1我国渎职犯罪主体的历史演变
2.1.2国外对渎职犯罪主体的相关规定
2.1.3我国渎职犯罪主体的认定方法
2.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界定
2.2.1国家机关范围的界定
2.2.2“从事公务”的界定
3 渎职犯罪主体认定中的疑难问题
3.1单位渎职犯罪的主体认定
3.1.1渎职犯罪关于单位犯罪的认定现状及不足
3.1.2单位渎职犯罪宜作犯罪处理的原因
3.2“集体研究”决定时渎职犯罪主体的认定
3.2.1“集体研究”决策的基本程序
3.2.2决策阶段的责任认定
3.2.3执行阶段的责任认定
3.3非身份犯渎职犯罪的主体认定
3.3.1非身份犯构成渎职犯罪的教唆犯或帮助犯问题
3.3.2非身份犯构成渎职犯罪的共同实行犯问题
3.4行政委托中渎职犯罪主体的认定
3.4.1委托方的违法情形
3.4.2受委托方的违法情形
3.5负有监督制约职能的人员渎职犯罪时的主体认定
3.5.1监督过失的概念及特点
3.5.2监督过失犯罪的具体认定
3.5.3监督过失犯罪追究范围的确定
3.6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的主体认定
3.6.1村干部的角色分析
3.6.2村干部是否能成为渎职犯罪的主体
4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