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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的发展对中国的挑战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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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一、 论文选题背景与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三、本文的框架和研究方法

四、本文的创新和不足

第一章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的提出和发展

第一节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的内涵

第二节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的提出

第三节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的发展

第二章 “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法理分析

第一节 环境正义的内在要求

第二节 坚持环境可持续发展

第三节 国际公平的现实需要

第三章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对中国的挑战

第一节 国际社会对这一原则的挑战

第二节 国内环境和人口的挑战

第四章 中国应对“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发展的对策

第一节 中国坚定支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第二节 制定气候变化法律

第三节 转变经济发展模式

第四节 完善中国碳交易市场

结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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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是在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首次提出至今已走过20年,国际社会对这一原则一直存在争议。历经从强调“共同的责任”发展到强调“共同的责任与区别的责任并重”的过程,各国逐渐承认并确认这一国际环境法的原则。这一原则在历次气候变化大会上都得到强调,同时随着气候变化问题的发展而又得到进一步发展。在二十世纪末,世界各国对这一原则分歧较小,普遍倾向于支持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的区别待遇。在《京都议定书》达成后,这一原则首先遭到美国、澳大利亚等国的挑战。2001年布什总统以减排会影响经济发展和新兴发展中国家不减排为由宣布退出《京都议定书》。美国的这一行为,对“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产生极大影响,国际社会对这一原则的态度发生了明显变化。发达国家强调自身减排的同时希望中国、印度等国也要制定减排计划,小岛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也希望发展中国家的大国承担减排义务,以此来推动全球变暖问题的解决。国际上的这一新态势给中国带来了较大的挑战。  中国不在《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减排国家之列,在2008年-2012年不要承担硬性减排义务。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中国的温室气体排放远远超出签订《京都议定书》时的估计。中国现在的排放量居世界第二,在2020年将超过美国成为第一大温室其他排放国,2030年可能超过世界人均排放水平。2012年很快到来,国际社会温室气体减排的现状令人担忧,国际社会正在努力制定关于后京都时代温室气体排放的计划。近几年的气候变化大会的焦点已经转移到美国和中国之上,美国是世界最大温室气体排放国,却不承担减排义务;中国面临着经济发展的最关键时期,强制减排将给国家发展带来不可预测的后果。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是历次气候变化谈判的一条中心线索,也是中国政府参与气候变化谈判和作出相应决策的基本指导思想和原则。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中国一直积极参与气候变化会议谈判和国际合作。面对排放量剧增的现实情况,中国政府已经表明愿意承担减排,提高资源利用率,主动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在发展经济和解决人口问题的同时,一方面为发展中国家争取更多的国际气候权益,一方面平衡来自发达国家的压力。为此,中国政府要做好充分的准备,积极应对这一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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