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导论
(一)研究背景与现实意义
(二)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三)相关概念与理论依据
(四)文献综述
一、我国社会主义监察体制的创立与演变
(一)我国社会主义监察体制的萌芽
(二)我国社会主义监察体制的初创
(三)我国社会主义监察体制探索的中断
(四)我国社会主义监察体制的恢复与重建
(五)我国监察体制的最大改革:党政合署办公模式
二、我国行政监察体制的弊端及创新的必要性
(一)我国原有监察体制的历史成效
(二)我国原有监察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国家监察体制的创新:国家监察委员会的制度建构及运行效果
(一)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提出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度的推行实施
(三)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度的优越性初步显现
四、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度初始运行出现的问题
(一)国家监察委员会的监督问题
(二)监察官设置尚未明确
(三)国家监察委员会与其他机关的关系衔接需进一步厘清
(四)纪检监察队伍中存在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
五、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一)完善国家监察委员会的监督机制
(二)加快推进监察官制度的确立
(三)协调理顺监、检、法三者的关系
(四)破除纪检监察队伍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思想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