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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h】

我国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监督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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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引言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目的

二、国内外研究动态

(一)国内研究动态

(二)国外研究动态

三、研究办法

第一章 诉讼监督的理论基础探究

一、诉讼监督的概念辨析

(一)狭义的诉讼监督

(二)广义的诉讼监督

二、诉讼监督的功能和特征

(一)诉讼监督的功能

(二)诉讼监督的特征

三、诉讼监督的价值目标

(一)诉讼监督的直接价值目标是维护社会秩序

(二)诉讼监督的终极价值目标是守护社会正义

四、检察机关诉讼监督与法律监督的关系分析

(一)诉讼监督和法律监督的“体用关系”

(二)进化边界理论的影响

(三)历史演进的作用

(四)修改过程的需求

五、域外国家检察机关监督制度的考察

(一)法国检察机关的监督制度

(二)德国检察机关的监督制度

(三)英国检察机关的监督制度

(四)美国检察机关的监督制度

(五)域外国家检察机关监督制度的总结

第二章 监察体制改革对我国刑事诉讼监督制度的影响

一、监察体制改革引起的争论分析

(一)监察体制改革冲击着我国检察监督制度

(二)检察机关职能定位的影响

二、监察体制改革促使检察机关监督回归宪法本源

(一)《宪法》的职责定位要求

(二)检察机关的实际监督职能

(三)检察机关监督范围的限制

(四)我国科层制体系限制检察机关监督

三、监察制度改革促使检察机关提升实践水平

(一)改变了检察机关职权构建的实际偏差

(二)实现了监察制度与法律监督权的重构

第三章 当前我国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监督制度问题

一、检察机关专业职能需要重新定位

(一)检察公益诉讼立法完善存在不足

(二)监察委员会的调查核实规定不完善

二、检察机关机构设置与人员配置需要重新调整

(一)内部关于贪腐案件的部门进行重新调整和规划

(二)刑事案件检察职能与控告检察职能存在着交叉

(三)机构调整后需要面临的人员转隶问题

三、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范围有待健全

(一)立案监督不够全面

(二)审判监督不全面

(三)执行监督不够全面

(四)死刑复核程序不完善

四、对诉讼活动监督手段需要重新调整

(一)针对诉讼监督的线索发现机制不完善

(二)案件内部管理监督不全面

(三)检察机制管理过程中领导不力

(四)诉讼监督的效力缺乏全面保障

第四章 完善我国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监督制度的建议

一、扩充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职能

(一)完善检察公益诉讼的立法与程序机制保障

(二)完善监察机关调查核实程序

二、完善检察机关的职权配置职能

(一)重新组合检察机关的构成组织和业务结构

(二)分设不同人员处理刑事案件检察职能与控告检察职能

(三)精简人员以此建立对内动态监督机制

三、健全既有案件的诉讼监督范围

(一)对法院的立案活动进行监督

(二)对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

(三)扩大执行监督的范围

(四)明确死刑复核的监督方式

四、丰富诉讼监督的手段

(一)扩大知情渠道

(二)对诉讼监督程序的内部流程进行动态优化

(三)建立领导机制和考评机制

(四)明确所有诉讼监督的法律效力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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