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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h】

论不动产冒名处分的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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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问题的提出

(一)案例

1、案例一

2、案例二

(二)问题的提出

二、理论界对不动产冒名处分问题的探讨

(一)否定观点

1、不动产登记公信力中的“登记”指的是“登记簿”

2、冒名处分形成的外观表象为权利主体的外观而非权利外观

3、原权利人在风险控制方面不具优势

(二)肯定观点

1、公示公信原则是不动产冒名处分适用善意取得的理论基础

2、为保护善意第三人信赖利益的需要

3、我国法律没有排除冒名处分行为适用善意取得

三、冒名处分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一)不动产善意取得适用于冒名处分情形

1、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概念

2、不动产善意取得适用于冒名处分的情形

(二)冒名处分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1、冒名处分属于无权处分的范畴

2、第三人需为“善意”

3、第三人需支付“合理的对价”

4、已完成登记

5、不动产冒名处分的处理结论

四、与冒名处分相关的几个法律问题

(一)冒名处分不动产善意取得与表见代理

(二)冒名处分不动产善意取得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处分权

(三)冒名处分与不动产物权登记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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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我国《物权法》(第106条、第107条)规定善意取得制度以来,在审判实践中相关案例不断出现,由于《物权法》对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过于宽泛,法律条文还不够完善,审判实践中裁判者对此不免有很多困惑。本文通过两起冒名处分不动产所有权及抵押权案件引出冒名处分不动产所有权及其他物权能否适用不动产善意取得规则问题,重点对冒名处分情形下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以及冒名处分是否符合不动产善意取得规则的适用要件进行分析。
  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通过两个案例引出本文探讨的问题,即冒名处分不动产情形下可否适用善意取得规则。
  第二部分,本文对理论界关于冒名处分是否适用善意取得规则的正反两方面的观点作了介绍,并分析了支持各方观点的理论依据。
  第三部分,本文从权利外观和风险控制的角度论证冒名处分可以使用善意取得规则,然后对冒名处分是否符合不动产善意取得的适用要件进行了论述,其中对“冒名处分”是否属于“无权处分”的范畴;善意的判断标准及判断时点;“合理价格”的判断标准及其在实践中的应用进行了重点阐述。通过对不动产善意取得构成要件的分析,本文中引用的两起“冒名处分”案符合不动产善意取得规则的构成要件。
  第四部分,本文对冒名处分是否适用表见代理规则、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处分权与善意取得规则的区别、冒名处分不动产善意取得情形下不动产登记部门的责任等几个与”冒名处分”不动产相关的几个法律问题进行了论述。最后对本文探讨的问题进行简要的回顾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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