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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住房公积金制度反思与重建——基于新公共服务视角的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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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有的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研究大多偏重“技术性”和“工具性”,缺少“理念性”和“方向性”,而上海住房公积金制度在规模、管理水平、服务水平等方面都居于全国前列,有条件在更高的立意上做出新的探索。因此,笔者选择了新公共服务这一新的视角来考察上海的住房公积金制度。 新公共服务是一套以公共利益和公民权利为导向的新型公共管理理论,强调政府(公共部门)要以公共利益为目标,为公民而不是顾客服务;强调政府(公共部门)的角色应该是服务,而不是掌控社会发展的方向;还强调政府(公共部门)和公共管理人员应当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等。这些理念对于考察作为一项公共制度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以及尚带有浓厚政府痕迹,同时又兼具金融职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而言,是很有借鉴和参考意义的。 首先,本文对上海的住房公积金制度进行了综述,包括上海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前世今生”、主要成就和存在问题等,做了一个全面的总结和回顾。通过对住房公积金制度和新公共服务进行理论阐述,为两者建立了关联,确定了选取新公共服务作为住房公积金制度研究视角的合理性。 其次,本文在公共管理理论演进的谱系中考察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将住房公积金制度定位在新公共管理的框架内。通过反思进而提出目前的住房公积金制度造成了两大损害:即对公平的损害和对公民参与的损害。其中,对公平的损害包括了进入的不公、退出的不公和获益的不公;对公民参与的损害表现为在决策层面公民缺少有效的代表,在政策设计层面又被排斥在过程之外。 最后,本文试图用新公共服务的核心观点作为“重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基石,并由此出发提出了自己的观点:1、将现有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整合为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核心,综合推进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公共部门;2、改进住房公积金“委托-代理”管理模式,使之更具竞争性;3、明确住房公积金制度阶段性的公共利益应当是“助他性”;4、保障并扩大公民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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