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引言
(一)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监督职能的理论基础
(二)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监督职能的由来
1.西方的代议制民主的启发
2.苏联模式的学习
3.国外经验与中国实际相结合
(三)人民代表大会监督职能的内涵与特点
1.人民代表大会监督职能的内涵
2.人民代表大会监督职能的特点
(四)人民代表大会监督职能的主客体分析
1.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主体分析
2.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对象分析
一、我国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监督职能现状
(一)我国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权限
1.人大监督的一般界限
2.地方人大监督的特别界限
(二)我国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监督职能的运作方式
1.法律监督
2.工作监督
(三)我国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监督职能的运作程序
1.法律监督程序
2.工作报告监督程序
3.代表视察监督程序
4.执法检查监督程序
5.质询监督程序
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履行监督职能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在思想方面,对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职能不够重视
1.中国传统专制思想的影响
2.地方人大监督意识较为薄弱
3.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监督职能的缺位
(二)在制度方面,地方人大的监督职能存在许多制度缺陷
1.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制度存在问题
2.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法律制度不健全
(三)在组织方面,地方人大代表存在问题
1.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官员化严重
2.工作积极性不高
3.代表与选民缺乏联系
(四)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具体工作方面的问题
1.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计划与财政监督形式化
2.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渠道单一
3.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程序不合理
三、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强化监督职能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公民和公务员对地方人大监督职能的重视程度
1.加强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监督职能的宣传
2.使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监督职能落到实处
(二)完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制度
1.完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制度
2.完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监督职能的法律
(三)加强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自身建设
1.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建设
2.建立选民对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考核评价机制
3.尝试底层人大代表专职制度
(四)改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具体程序与方法
1.改善计划与财政监督的具体方法
2.拓宽监督渠道
3.改进地方人大监督程序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后记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