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引言
第一章 涉法上访的概念、现状结构及特点
1.1 涉法上访的概念
1.2 当前天津市公安涉法上访的结构分析
1.2.1 上访人员的构成现状
1.2.2 上访人员的诉求现状
1.2.3 初访与重访现状
1.3 涉法上访的特点
1.3.1 涉法上访的一般特点
1.3.2 天津市公安涉法上访的现状特点
1.4 当前涉法上访问题的界定
1.4.1 正常访
1.4.2 非正常访
第二章 涉法上访的原因分析
2.1 公安机关存在的问题
2.1.1 执法问题
2.1.2 能力问题
2.1.3 态度问题
2.1.4 制度问题
2.2 上访人自身原因
2.2.1 法律知识原因
2.2.2 心理问题原因
2.2.3 上访动机问题
2.3 其他因素导致上访
2.3.1 经济利益的驱使
2.3.2 结论的矛盾
2.3.3 宣传引导不当
2.3.4 意识上的误导
第三章 公安机关处置涉法上访问题时存在的法律问题
3.1 信访条例中缺乏对部分涉法上访行为的准确界定,公安机关在处置这部分涉法上访的过程中的管辖权限不够明确
3.2 公安机关在处置涉法上访问题时,对涉法上访人运用警械及采取强制措施的界定不够明确
3.3 涉法上访的问题得到解决后,新的处理决定如果推翻原裁判,是否会带来法律公定力的缺失
3.4 国家处于稳定要求,在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常常出现公安机关“盯访”现象
3.5 现行法律得不到落实,部分信访部门职能存在虚化现象
第四章 解决涉法上访问题以及公安机关正确处置好涉法上访问题的对策
4.1 完善信访立法,强化信访部门职能,维护法律至上的权威
4.2 公安机关要依靠法律,切实把握好三个原则
4.2.1 依法分类,科学甄别原则
4.2.2 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4.2.3 法律之外,依靠政府政策处置原则
4.3 健全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的法律机制,实现处置涉法上访问题法制化
4.4 进一步明确思想,提高对涉法上访问题的重视程度
4.5 进一步加强对涉法上访处置工作的领导,完善法制和基础保障
4.6 切实加强法治教育,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强化内外部监督机制
4.7 不断积极探索新途径、新方法,积极推进处置涉法上访问题法制化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