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明代中后期省镇营兵制与卫所制关系初探
【6h】

明代中后期省镇营兵制与卫所制关系初探

代理获取

目录

声明

摘要

第一章 绪论

一、选题意义

二、研究现状

三、研究内容

四、研究思路

第二章 明代省镇营兵制的出现与发展

一、明前期省镇营兵镇戍将领的设置

(一)洪武和永乐时期总兵镇戍制度的出现

(二)省镇营兵镇戍将领体系的形成

二、省镇营兵制下营伍之制的出现和完备

(一)宣德至万历初年营伍制的出现与发展

(二)万历末至明亡省镇营制的进一步发展

第三章 明代中后期省镇营兵制与卫所制的交错并行关系

一、卫所制与省镇营兵制在军事及治安方面的配合

(一)卫所边操军配合省镇营兵防守边地

(二)卫所折班银两用于边地防守

(三)入卫京畿:紧急情形下的营卫协作

(四)卫所与营兵共同负责治安

二、卫所制与省镇营兵制并行交错过程中的新变化

(一)管军与支俸相分离:收操在营与食粮在卫

(二)省镇营兵军费增加下卫所世袭武官的纳栗授职

(三)世袭军户制度的局部变革

第四章 明代中后期省镇营兵制与卫所制的主辅相依关系

一、省镇营兵与将领多来于都司卫所

(一)卫所为省镇营兵提供部分兵源

(二)都司卫所为省镇营兵提供将源

二、卫所官员协助省镇营兵武官

三、卫所为省镇营兵边防地理的要冲和老营

(一)卫所是省镇营兵边防的要地或前线

(二)卫所是省镇营兵的老营

四、卫所对于省镇营兵的后勤保障意义

(一)卫所屯田为省镇营兵提供部分军饷

(二)卫所为省镇营兵提供部分战马

(三)卫所承造军器以供省镇营兵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展开▼

摘要

就明代军事制度的发展演变来看,可分为两个时期。明前期以卫所制为主体,省镇营兵制刚出现;中期以后省镇营兵制渐显重要,但卫所依然存在,对省镇营兵制起支撑作用。所谓省镇营兵制即兴起于明代省、镇总兵镇戍区中以军事戍守为主要职能,士兵以营为核心编制的一种临战军事体制(也有学者称之为营兵制)。省镇营兵制主要存在于明代九边、东南沿海和西南少数民族等地区,是随着明朝战事需要逐渐形成的一种军事制度。在其发展变化的过程中,卫所逐渐退出战斗部队序列,然其军政管理职能并未完全消失,与省镇营兵制在明代中后期处于一个交错并行的过程之中,两者既有交叉,又有区别。
  在两者交叉发展的过程中,卫所为省镇营兵提供部分将源、兵源、饷源和军器等。明代卫所职能较广,中后期有向管理后勤及卫所旗军家属职能转化的趋势,但直到清朝,卫所依然存在。省镇营兵制虽以卫所为基础,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成为实战的主体兵制。清朝入关后,效法明省镇营兵制,发展为绿营兵制。而卫所在一度承担屯田和漕运职能后,逐渐改为州县。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