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引言
第一章 现行行政复议制度缺乏独立性的表现
第一节 独立性未被确立为一项法定基本原则
第二节 行政复议机关设置方面的硬伤
第三节 行政复议具体工作机构和运作方式方面的不独立
第二章 增强行政复议制度独立性的必要性
第一节 行政复议制度缺乏独立性的原因
2.1.1 主流学说未能给予行政复议独立性以理论上的支持
2.2.2 行政分权制度发展缓慢致使行政机关之间隶属性太强
2.2.3 传统行政文化的影响使独立观念和分权思想较难生根
第二节 增强行政复议制度独立性方面建设的必要
2.2.1 增强复议独立性建设是践行行政法根本目的的需要
2.2.2 增强复议独立性建设是转变行政理念的突破口
2.2.3 增强复议独立性建设是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本身的需要
2.2.4 增强复议独立性建设有助于提高人们对行政复议的认可度
2.2.5 增强复议独立性建设是我国加入WTO时作出的明确承诺
第三章 域外比较研究
第一节 韩国的行政审判制度
第二节 英国的行政复议制度和行政裁判所制度
第四章 加强行政复议制度独立性建设的措施
第一节 机构设置上行政复议机关应独立于普通行政机关
第二节 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的来源独立
第三节 在行政复议程序中加强独立性建设
4.3.1 行政复议程序中加强独立性建设的必要
4.3.2 行政复议程序中加强独立性建设的措施
第四节 复议机关对于行政机关执行复议决定的监督权
第五节 相对于行政信访、行政监察制度的独立性
4.5.1 行政复议制度与行政信访制度的衔接
4.5.2 行政复议制度与行政监察制度的衔接
第五章 余论:行政复议制度独立性建设应有别于行政诉讼
第一节 行政复议制度隶属于行政体系不可变
第二节 行政复议存在的行政性特点与行政诉讼不同
第三节 在行政复议的独立性和高效率之间谋求平衡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个人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