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试论严格责任原则在环境犯罪中的适用
【6h】

试论严格责任原则在环境犯罪中的适用

代理获取

目录

独创性声明与论文使用授权声明

摘要

引言

一、环境刑事法律的现状与环境犯罪的特殊性

二、环境犯罪中应适用严格责任原则

三、在我国环境犯罪的刑事法律中适用严格责任原则的设想

结束语

参考文献

展开▼

摘要

伴随经济和工业化的迅猛发展,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受到了严重的污染和破坏。环境犯罪具有潜在的、巨大的社会危害性。但是由于环境犯罪具有专业性、多变性和隐蔽性强的特点,在某些情况下造成了证明犯罪主体主观故意或过失的困难。然而我国刑事法律的基本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环境犯罪也毫不例外地适用刑事过错责任原则,即认定犯罪必须证明犯罪主体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过失。我国现行刑事法律的这一归责原则显然已无法应对环境犯罪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刑法与其他法律相比,具有更大的强制性和严厉性,但又往往滞后于环境犯罪的客观现实,环境犯罪的特殊性和复杂性,造成了在司法实践中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过失的困难,我国刑法坚持的过错责任原则要求必须证明行为人主观上有罪过,即有故意或过失才能追究实施危害环境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致使很多客观存在并时有发生的严重危害环境的行为,由于行为人主观故意不明确或难以举证证明,而导致了定罪的困难,使一些严重危害环境的犯罪难以受到刑罚的制裁,不利于对该类犯罪的打击和预防。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