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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院校学生乒乓球裁判员等级培养方式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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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言

1.1 选题依据

1.2研究目的和意义

1.2.1研究目的

1.2.2研究意义

2文献综述

2.1本研究涉及到的概念释义

2.1.1关于“裁判”一词的解释

2.1.2关于“培养方式”一词的解释

2.2关于乒乓球裁判培养的研究

2.2.1对乒乓球裁判员培养现状的研究

2.2.2对裁判员教学方式的研究

2.2.3对裁判员考核与评价方面的研究

2.2.4对裁判员基本素质的研究

2.2.5对裁判员其他环节的研究

2.3小结

3研究对象及方法

3.1研究对象

3.2研究方法

3.3.2 问卷调查法

3.2.3逻辑分析法

3.2.4数理统计法

4研究结果与分析

4.1体育院校乒乓球裁判员教学培养现状分析

4.1.1体育院校乒乓球裁判员培养目标的设置分析

4.1.2体育院校乒乓球裁判员教材使用现状分析

4.1.3体育院校课程教学内容在裁判培养中的对比分析

4.1.4体育院校乒乓球裁判员教学方式的对比研究

4.2体育院校乒乓球裁判员课余培养环节的对比研究

4.2.1体育院校乒乓球裁判员课余时间学习主动性调查

4.2.2体育院校乒乓球裁判员课余时间裁判实践情况的研究

4.3体育院校乒乓球裁判员等级考核评价内容的对比研究

4.3.1各院校不同等级裁判报考条件分析

4.3.2体育院校乒乓球裁判员考核形式和内容的比较分析

4.4体育院校乒乓球裁判员培养方式的探讨

4.4.1体育院校乒乓球裁判员培养目标的制定

4.4.2体育院校乒乓球裁判员教学用书的定位

4.4.3体育院校乒乓球裁判员学分制度化的构建

4.4.4体育院校乒乓球裁判协会的成立

4.5关于乒乓球裁判员管理方式的构建

4.5.1乒乓球裁判员业余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的构建

4.5.2乒乓球裁判员实践工作的构建

4.5.3各等级裁判员普升条件的构建

4.5.4对乒乓球理论考试和临场考核评分标准的构建

4.5.5对乒乓球二级裁判和一级裁判考核内容的构建

5.结论

致谢

参考文献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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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乒乓球运动的广泛开展、体育规则和体育器材的日益更新,各种规模乒乓球赛事的举办越来越多,那么势必对各体育院校所培养出的乒乓球裁判员的数量和质量提出了更严格的标准,体育院校是培养复合型体育人才的基地,利用自身优势去培养高质量的裁判也是每个体育院校应尽的责任之一。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下发的《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取消后裁判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中国乒乓球协会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目前,体育院校对乒乓球裁判员的培养处于衔接阶段。本文以六所体育院校学生乒乓球裁判员等级培养方式为研究对象,应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逻辑分析法、数理统计法对各体育院校学生乒乓球裁判员培养的每个环节进行研究和对比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1、通过对调查问卷的分析,可知部分体育院校在乒乓球裁判员等级培养过程中缺乏监管措施,对乒乓球裁判员的培养工作不够重视,对不同等级乒乓球裁判员培养目标的制定不够明确。在乒乓球裁判竞赛规则和裁判法教学过程中,裁判课时安排相对较少,多以理论为主而往往忽略临场实践。
  2、在课余时间,学生对乒乓球裁判知识的学习普遍缺乏主动性,导致在比赛临场执裁时对规则的应用生疏,部分体育院校学生乒乓球裁判员参与竞赛执裁机会少,使学生临场经验缺乏,不利于乒乓球裁判员业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在乒乓球裁判等级考试中,往往理论分值比临场实践分值所占比重多,而且人为因素对临场考核影响大。
  3、本研究根据各体育院校自身发展的优势与特点,对乒乓球裁判员等级培养过程中各个环节进行对比分析。在此基础上,建立裁判员培养学分制,建立裁判员实践记录表,确立二级和一级裁判理论考核与实践考核的比重,将裁判员培养的各个环节纳入一定的管理制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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