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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h】

英联邦国家的调解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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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英联邦国家的调解制度概况

第一节 英联邦国家简介

第二节 英国调解制度的发展

一、英国的民事司法改革

二、英国的调解机构

三、管理和制度上的支持

第三节 加拿大调解制度的最新发展

一、调解的扩张适用

二、调解模式的制度化

三、调解的职业化

第四节 澳大利亚的调解制度

第二章 英联邦国家调解制度比较

第一节 调解模式是“市场模式”还是“司法模式”

一、纠纷管理权转换

二、调解费用的市场化机制

三、调解目标的“程序导向”型

四、案件管理的作用

第二节 调解是自愿还是强制

第三节 调解的制度化和职业化

第三章 我国调解制度的现状以及对我国的启示

第一节 调解在中国

一、古代的调解制度

二、近代的调解制度

三、建国后的法院调解

第二节 我国调解的现状

一、调解与审判在主体上的竞合和程序上的混同

二、调解人的任职门槛过低

三、调解结果缺乏确定性

四、调解在“事实清楚、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不科学

第三节 英联邦国家调解的启示

一、鼓励调解和增加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

二、发挥人民调解等民间纠纷解决机制和行政机构的作用

三、实行调审分离

四、完善调解人的任职资格的规定

五、增强调解协议和调解程序对当事人的约束力

六、调解从自愿到些许强迫

七、从立法角度修改现行法院调解制度的“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原则

后记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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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当代,随着社会主体在价值观和文化传统及利益冲突上的多元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的课题。各国通常把法院以外的各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统称为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ADR)。调解作为ADR的一种主要形式,与审判一起构成中国的两种主要纠纷解决机制。然而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活跃与发展,调解制度也暴露出诸多弊端。而西方国家如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的调解制度发展比较成熟,对于我国有极其重要的借鉴意义。结合我国的法律文化传统和调解发展趋势,科学的吸收其他国家调解制度的合理因素,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调解制度。全文共分为三章:第一章简述英联邦国家中的英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这三国的调解制度。第二章从三个方面对这三个国家的调解制度进行比较。第三章对我国调解制度的发展历史作了简要的概述,以及当今存在的问题,着重阐述了英联邦国家调解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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