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导论
一、研究对象
二、研究现状
(一)民商法学的研究
(二)行政法学的研究
(三)小结
三、研究思路
四、论文框架
五、研究限定
(一)以“行政”为中心的研究
(二)以司法裁判为重点的研究
(三)以实然为主要立场的研究
六、研究方法
(一)研究定位:制度导向抑或先例导向
(二)研究过程:主观方式抑或客观方式
(三)研究意义:个案科学抑或统计科学
(四)制度导向:本文所用案例研究方法
第一章 行政审查强度的问题定位
第一节 案例遴选过程与案例整理标准
一、案例遴选过程
二、案例整理标准
第二节 行政审查强度的问题定位
一、案例整理
二、制度整理
三、学说整理
本章小结
第二章 行政审查强度的产生原因
第一节 行政审查强度问题的分布领域
一、案例整理
二、制度整理
三、学说整理
四、结论
第二节 行政审查强度成因之一:成本制约
一、行政审判视野中的成本问题
二、学说理论视野中的成本问题
三、更具决定作用的结构性成本
第三节 行政审查强度成因之二:民事介入
一、回顾回答
二、案例整理
三、制度整理
四、学说整理
五、评析
第四节 具备合理性的行政审查强度也具备合法性
一、合宪性
二、合法性
本章小结
第三章 行政审查强度的羁束标准
第一节 行政审查强度羁束标准非制度产物
一、总体情况
二、房产登记
三、企业登记
第二节 行政审查强度羁束标准的生成机制
一、法律解释方法
二、司法裁量理由
本章小结
第四章 行政审查强度的裁量标准
第一节 裁量标准的具体构成
一、提高行政审查强度的因素
二、降低行政审查强度的因素
三、尊重行政裁量的特例
四、行政机关的裁量标准
五、审查强度裁量标准表
第二节 评析
一、司法经验的丰富与学说理论的单薄
二、行政机关作主导与司法机关作补充
三、本文并未区分裁量基准与解释基准
本章小结
第五章 行政审查强度的纠纷解决
第一节 行政审查强度类纠纷的特殊性
一、特殊性的具体体现
二、没有特殊性的情形
第二节 行政诉讼面对民事行为时的犹疑
一、支持审查民事行为
二、反对审查民事行为
三、部分审查民事行为
四、民事行为作为论据
五、两种诉讼是否衔接
第三节 书面审查遭遇客观事实时的尴尬
一、肯定行政行为
二、否定行政行为
第四节 行政审查强度类纠纷的解决之道
一、行政诉讼面对民事行为时的正确选择
二、书面审查遭遇客观事实时的化解之道
本章小结
总表1:房产登记领域行政审查强度案例概况
总表2:企业登记领域行政审查强度案例概况
总表3:其他行政领域行政审查强度案例概况
参考文献
后记:发现问题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