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第一章“凶宅”的界定
第一节“凶宅”的定义
一、“凶宅”之社会认知
二、“凶宅”的法律定义
第二节“凶宅”的特征
一、客观性
二、带给人心理恐惧与压力的特性
三、低于市场价值
第二章“凶宅”买卖合同效力的判例与学说考察
第一节 国(境)外的司法实践及学说
一、英国
二、美国
三、我国台湾地区
第二节 国内的司法立场及学说
一、司法立场
二、学界观点
第三章 影响“凶宅”合同效力判定的要素
第一节 忌讳“凶宅”及隐瞒“凶宅”信息的法律定性
一、忌讳“凶宅”属善良风俗还是封建迷信
二、隐瞒“凶宅”信息是否违反公序良俗
第二节 “凶宅”属于法律上的瑕疵物
一、瑕疵物的相关法律规定
二、“凶宅”之“物的瑕疵”分析
第三节 卖方的提前披露义务
一、提前披露义务的实际需求
二、提前披露义务的法理基础
第四章“凶宅”买卖合同效力之选择
第一节 合同无效说和有效说之不足
一、合同无效说之不足
二、合同有效说之不足
第二节 合同可撤销及其类型区分
一、合同可撤销说之选择
二、因重大误解导致合同撤销的情形
三、因欺诈导致合同撤销的情形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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