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中小学校教育中惩罚的合理性及其限度研究
【6h】

中小学校教育中惩罚的合理性及其限度研究

代理获取

摘要

近几十年来,各种社会思潮和教育思潮风起云涌,随着《儿童权利公约》的颁布实施以及素质教育的推行,维护学生权利、尊重学生主体性、关爱学生生命成长成为当代教育的基本共识。惩罚,这一自学校诞生便相伴而生的、作为规训学生的一种教育手段,在当代受到人们的质疑乃至摒弃。那么,惩罚在当代为何遭此境遇,其影响因素是什么?其是否还有进一步存在的价值?如果有,其实践限度又如何把握?本文通过文献分析法和案例法对这些核心问题展开了研究。
   第一部分主要探讨了惩罚在当代学校中的境遇及其遭遇之原因。论文认为惩罚在当代面临着三大挑战:其一是民主化进程中,人们对学生权利、主体性的过分强调导致惩罚的思想基础薄弱;其二是在市场化、行政化形势下学校自主权弱化,合理的惩罚无制度保障,惩罚的制度基础缺乏;其三是教师权威的弱化、伦理型师生关系向服务型师生关系转变、以及教师生存境遇的艰辛等导致了师生关系的异化,惩罚的情感基础受撼动。
   第二部分则从理论层面对惩罚自身具有的价值合理性作论证。论文指出:首先,惩罚是维护学校秩序的一种必要手段,虽然其具有约束功能,但与民主、自由并不冲突;其次,惩罚是健全师生关系的内在要求;此外,惩罚是学生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最后,惩罚也是教师职业所赋予的天然权利。人们通常所认为的惩罚不合理并不是指惩罚手段本身不合理,而是指具体的惩罚方式不合理。因此在论文第三部分主要探讨的是惩罚的实践限度问题。
   第三部分的内容主要包括对惩罚性质、形式的再认识以及对惩罚实践限度的探讨。研究指出:从惩罚性质来看,惩罚是一种手段而非目的,由于惩罚的对象是有主体性的学生,因此惩罚应是以一种符合道德的方式实施的道德交互过程:从惩罚形式来看,无论是传统的惩罚形式还是当代的惩罚形式,我们无法依据形式本身来判断惩罚合理与否;从惩罚的实践限度来看,欲合理实施惩罚,必先清晰惩罚适用的范围及量度。惩罚适用范围的界定依据三个要件:规则、动机和频次;而惩罚的量度把握则相对主观些,需以学生主体为依据。最后,文章还以案例的形式具体展示了如何在教育实践中把握惩罚的限度。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