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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中心治理:当代中国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研究——以上海市卢湾区淮海中路社区(街道)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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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引言

第一节题目的由来与价值

一、题目的由来

二、选题的价值

第二节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研究现状

一、国外社区公共服务研究现状

二、国内社区公共服务研究现状

第三节论文的研究方法

一、案例研究方法

二、其它研究方法

第四节论文的概念界定、创新点与逻辑结构

一、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相关概念界定

二、本文创新观点

三、本文逻辑结构

第一章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的相关理论分析

第一节新公共管理与新公共服务理论

一、公共物品理论: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责任与企业部门、第三部门的参与

二、新公共管理理论: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的市场化导向

三、多中心治理: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供给结构的多元化与社区善治

四、新公共服务理论:“公共服务型”政府与城市社区公共服务

第二节第三部门理论:“三元”的公民社会与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的社会参与

一、第三部门的兴起与公民社会的“三元”分析模式

二、第三部门理论对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一元化”机制的挑战

第三节社区建设与社区自治: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的内容拓展与居民参与

一、社区建设理论

二、社区自治理论

第二章当代中国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的分工和内容

第一节多中心治理下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的分工

一、城市社区服务的公共服务、私人服务、社团服务在三个部门之间的分工标准

二、权威供给:城市社区公共部门提供的纯公共性与准公共性的公共服务

三、市场供给:城市社区企业部门提供的可市场化与民营化的公共服务

四、自主供给:城市社区第三部门为社团成员提供的互助性的公共服务

五、分工与合作: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在三个部门中的相对变动性

第二节多中心治理下当代中国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的内容

一、由社区卫生中心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

二、由社区幼儿园、社区中小学和社区学校构成的社区教育

三、社区文化中心、社区图书馆等提供的文化服务

四、以社区体育协会为核心的社区公共体育服务

五、社区科技协会、社区科普站提供的社区科普公共服务

六、由社区服务中心提供的社区社会保障服务

七、由街道市政科主管的城市建设方面的公共服务

第三章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的多中心治理:以公共部门为主体,积极鼓励第三部门和企业部门参与

第一节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变革:由公共部门“一统天下”到“多中心治理”

一、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由公共部门“一统天下”的弊端

二、中国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走向“行政化主导”的“多中心”:以淮海社区(街道)2006年防汛工作为例

第二节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多中心机制下的社区公共部门

一、起领导作用的社区党组织

二、政府部门对社区公共服务的主管作用

三、公共事业单位是社区公共服务的主要供给者

第三节市场力量的冲击与公共服务的民营化: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中的企业部门

一、社区公共服务民营化的界定

二、企业以成本或微利为定价标准提供社区公共服务,通过享受减免税弥补利润:以物业管理公司为例

三、企业部门无偿提供的社区公共服务:企业社会责任与慈善行为

第四节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多中心机制中日益壮大的社区第三部门

一、特殊的力量——社区公共服务中的工青妇组织

二、由街居制到社区自治:居委会的居民需求收集与直接提供服务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力量对公共领域的渗透

四、产权与居民权利意识的自觉——业主委员会

五、维系现代社区的根本:志愿精神与社区志愿组织

第四章构建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以公共财政为主的多元化资金来源

第一节政府职能转变与财政支出的形式和去向

一、财政资金用于公共事业单位

二、财政资金用于补贴企业部门和第三部分提供社区公共服务

第二节公共利益与利润本性的博弈:企业部门提供社区公共服务的成本与补偿

一、一定的收益权——企业以保本原则或低利润原则收取费用以补偿公共服务成本

二、政府采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提供社区公共服务的企业进行补偿

三、政府补贴——税收减免和政策性优惠贷款

第三节第三部门参与提供社区公共服务的瓶颈:如何有效地筹集资金

一、没有营利目的的收费服务

二、兴办非营利性经济实体获取收益用以社区公共服务的提供

三、社会募捐

四、政府补助

五、企业赞助

第五章政府管制: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的“多中心”不代表政府力量的弱化

第一节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规划

一、社区公共服务的现状分析

二、社区公共服务的总体目标规划

三、社区公共服务的具体指标规划

四、社区公共服务的保障措施规划

第二节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的资格管制:对企业和社团参与社区公共服务的市场准入

第三节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的质量管制:服务标准和规范的制订、监督执行以及受理居民投诉

第四节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的价格管制:确定价格或收费标准,维护社区公共服务的普遍性供给

结论

第一节本文主要立论

第二节有待于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注释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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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单位制”的解体,使城市社区成为当代中国“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突破点。随着“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成为新时期中国政府的目标选择,社区公共服务逐渐演变为中国社区治理的基本内容。对于中国的城市政府和社区治理而言,就是要不断完善和优化社区公共服务,努力提高社区公共服务的层次和水平,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 本文通过理论梳理和对上海市卢湾区淮海中路社区(街道)的案例考察认为,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中国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体制已经改变传统公共部门“一元化”的提供方式,开始出现公共部门、企业部门、第三部门“多中心治理”的格局定位。需要强调的是,在中国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呈现“多中心”特点的同时,应该看到这种“多中心”不是纯粹意义上的“多中心”,中共党组织和政府部门在社区公共服务中仍然处于核心地位。而从走向“多中心”的动力看,一方面是基于中国社会力量和参与意识的增强,但更重要的是,这种改革的过程主要是在党政结构下的一种自我调适。 通过对案例分析和理论分析,在文章的最后,本文就中国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的状况提出了几点结论,并就推动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走向更为完善的“多中心”提出了诸如加强法制建设、改革社区治理模式以及构建中国特色的公共财政体系等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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