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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2005年灵宝市道路交通事故流行病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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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前言

第一部分灵宝市道路交通事故与伤害的分布特征

材料与方法

结果

讨论

小结

第二部分灵宝市道路交通事故与伤害原因分析

材料与方法

结果

讨论

小结

第三部分灵宝市道路交通事故与伤害的对策研究

材料与方法

结果

讨论

小结

参考文献

致谢

综述:道路交通事故与伤害的研究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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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车辆保有量不断增加,驾驶员队伍不断扩大,道路交通伤害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为了阐明灵宝市道路交通事故的三间分布及其影响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对1998-2005年灵宝市道路交通事故资料进行了流行病学分析。 收集1998-2005年灵宝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记录的交通事故资料及相关资料,并进行描述性研究。圆分布检验表明,灵宝市的交通事故有集中于1月份和星期一的倾向,事故发生的高峰时段为12:00-14:00和19:00-21:00,死亡事故的高峰时段为21:00-22:00。事故主要发生在国道上,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条件下发生死亡事故较多。小型客车造成的交通事故数和受伤人数最多,构成比均在23%以上,二轮摩托车造成的死亡人数最多,占25.11%。3年以下驾龄驾驶员肇事所占比例最大,达45.77%。 对事故原因的分析表明,97.57%的事故是由人的原因造成的,包括机动车驾驶员、骑车人、行人和乘车人原因;车辆因素造成的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1.43%,主要原因为制动不良和制动失效。机动车驾驶员肇事的主要原因为超速,骑车人肇事的主要原因为抢道行驶,行人肇事的主要原因为随意横穿马路。 1998-2005年灵宝市的交通事故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的绝对数和频数指标均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2003年始,灵宝市的交通安全水平逐步升高。对灵宝市前期(1998-2002)和后期(2003-2005)交通事故原因的变化情况进行了对比分析,与前期相比,后期机动车驾驶员肇事原因变动幅度较大的为无证驾驶降低2.12%,超速行驶降低1.33%,疲劳驾驶增长2.33%,引发死亡事故的原因中酒后驾车增长3.87%。由骑车人、行人与乘车人和车辆因素引发的交通事故原因前期和后期构成比基本一致。 根据灵宝市交通事故的流行病学特点和访问市交警大队领导和专家所获得的信息,结合相关文献资料和灵宝市预防交通事故的成功经验,针对工作中面临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对交通事故的科学统计分析、健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机制、加强交通安全科学研究的运用、针对性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加强车辆管理、改善道路及安全设施建设、建立高素质队伍和完善快速救援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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