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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阳明“致良知”命题的诠释学思想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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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第一章王阳明“致良知”命题的提出

第二章“良知”:儒家诠释学思想意义之主体论与对象论

第三章“致”:儒家诠释学思想意义之方法论

第四章王阳明“致良知”的实践活动

第五章“致良知”命题儒家诠释学思想意义之特征及地位

结语

附录 参考文献:

致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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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王阳明是中国古代心学的集大成者,对儒家经典的诠释在中国思想史上独树一帜,是典型的主体论诠释观,断定“本心”或“良知”为世界的本体主体。在王阳明看来,“良知”是主客相融、亦主亦客,集本心与天理于一体。“致良知”命题的诠释学思想意义,就是良知从人心的“本然之知”回到本心的“明觉之知”的过程,它的逻辑就是由体到用,最后回到体,亦可以称为“知行合一”,即本体的良知与诠释者良知的合一,以及诠释者的诠释知与诠释者诠释实践的合一。王阳明“致良知”命题的经典诠释,就是读者运用自己的良知,去与经典文本意义中体现出来的圣人的良知相交融。从了解经典文本的符号意义,进而了解经典文本意义中的“理”,最终达到对于圣人良知的体悟,实现自己的“良知”。从这个意义上说,“致良知”就是“良知”致“良知”。 于是,王阳明以“致良知”为依据,作《大学问》,坚定自己的儒家立场;编写《朱子晚年定论》,消除自己与朱子的分歧;批评佛老,宏扬儒家精神。然而,这种唯心辩证法的诠释观也有其弊端,即不注重对自然、社会规律的研究。王阳明在运用“致良知”诠释方法时,本来应该有经验科学成果的支持。但事实上,王阳明运用解释经典时,却没有获得足够经验科学成果的支持。这就极大地削弱了“致良知”解释历史的威力,同时也反映出“致良知”体系中“气”的环节的薄弱,以及对“气”处理的简单与粗糙,这也是心学共有的缺陷。如果充分重视“致良知”诠释方法中的科学方法环节,抛弃其中隐藏的行而上因素,“致良知”也将具有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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