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序言
1 基层调解制度的价值理念
1.1 “基层调解制度”的内涵
1.1.1 非诉讼的纠纷解决机制
1.1.2 基层调解是一种民间调解
1.1.3 作为一种群众性自治制度或机制而被建设的基层调解
1.2 基层调解制度建设应该遵循的价值理念
1.2.1 基层调解制度自身的性质决定了其价值理念
1.2.2 和谐社会的内涵及其对基层调解制度建设的指导意义
1.2.3 马克思关于和谐社会的思想
2 基层调解制度的功能
2.1 纠纷的不可避免性
2.2 基层调解制度对于和谐社会之构建的一般功能
2.2.1 对于构建和谐政治环境的
2.2.2 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环境的功能
2.2.3 对于构建和谐文化环境的功能
2.3 基层调解制度的特殊功能
2.3.1 纠纷解决的几种方式
2.3.2 法律诉讼解决方式的不足与基层调解制度的独特作用
3 基层调解制度的内容
3.1 程序性原则
3.1.1 自愿原则
3.1.2 尊重当事人诉权原则
3.1.3 调解组织或调解人主动介入原则
3.1.4 调解人中立原则
3.2 实体性原则
3.2.1 公正原则
3.2.2 利益协调中的合情理性原则
3.3 具体制度分析
3.3.1 基层调解组织的地位
3.3.2 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3.3.3 调解人的选任
4 基层调解制度的实践
4.1 基层调解制度在实践中的问题
4.2 基层调解的实践方法
4.2.1 纠纷类型和调解类型
4.2.2 可以普遍使用的具体调解方法
4.3 基层调解组织和人民法院的关系
4.3.1 不能被赞同的观点
4.3.2 本文的观点
结论
致谢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