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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兰顿语言哲学的实用主义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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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第一章 “智识”能力及其实用主义倾向

1.1“智识”能力的内涵界定及其特点

1.1.1“智识”能力的提出

1.1.2“智识”能力的内涵

1.1.3“智识”能力的特点

1.2“智识”能力的实用主义倾向

第二章 语言实践的规范性及其实用主义倾向

2.1语言实践规范性的内涵

2.2语言实践规范性的特点

2.2.1理性对规范的先行遵从

2.2.2实践性在语言中的优先地位

2.3语言实践规范性的实用主义倾向

第三章 推理主义语义学的内涵特点及其实用主义倾向

3.1布兰顿推理主义语义学的内涵及特点

3.2布兰顿推理主义语义学的实用主义倾向

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致谢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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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布兰顿的语言哲学展现一种理性主义的实用主义观点。在他的长篇著作《清晰阐释》中,布兰顿将语言作为哲学问题探究的媒介,从思想同世界以及语言之间的关系出发,以一个全新的视角向我们展示了他对语言哲学的全新构想。首先,布兰顿将我们语言实践活动主体通过言说行为进行交流看作是一种基于理性建构的实践活动,他以语言主体所具有的“智识”能力进行考察,清晰揭示了“智识”能力的内涵与特点,他明确指出我们语言主体是具有“智识”能力的而非传统语言哲学家们所限定的感受力,即语言主体在实践活动中运用所独有的“智识”能力来进行表达与推理,使交流得以完成。基于这种特殊的认知能力,语言主体在使用语言的过程中已涵盖了对规范性的理解,语言的使用是一种对于规范的遵从,实际上也就是将语言的实际意义置于对它的使用当中。进而他从“表象主义的”与“推理主义的”语言观出发,分析了语义学与语用学之间的复杂关系,试图表明语言的表象能力服从如下事实:语言是以推理的方式而被清晰的说出的。布兰顿将实用主义与推理主义相结合,把推理活动的描述与语义学理论联系起来,使其发展成为一种介于语义学同语用学之间的语言哲学。在语言哲学理论阐释的过程中,语言实践活动实际所产生的效果与行动成为了语言意义最终的决定因素,体现出明显的实用主义倾向并展现出全新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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