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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创业板市场退市制度的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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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创业板市场的一般性理论

(一)创业板市场的概念

(二)创业板市场的特征及功能

(三)主板市场与创业板市场的区别

(四)创业板市场退市制度的必要性

二、我国内地创业板市场退市制度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我国内地创业板市场的退市制度现状

(二)我国内地创业板市场退市制度存在的问题

三、国外及香港地区创业板市场的退市制度及其经验借鉴

(一)国外及香港地区各创业板市场退市制度的考察

(二)国外及香港地区经验对我国内地创业板市场退市制度建设的启示

四、关于完善我国创业板市场退市制度的建议

(一)关于完善我国创业板市场退市标准的建议

(二)关于完善我国创业板市场退市程序的建议

(三)关于完善我国创业板市场退市渠道的建议

(四)关于完善我国创业板市场退市配套制度的建议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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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以后,全球的创业板市场进入调整期,不少国家的创业板市场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创,有的堪称灭顶之灾。这引发了世界各国对创业板市场的理性反思。许多国家的政府及证券管理机构开始清醒地认识到:除了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外,创业板市场自身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管法律制度也是创业板市场遭受重创的重要原因,其中,退市制度就是极为重要的一环。我国内地创业板市场自2009年10月成立至今三年多的时间,频频爆出市场过度炒作、虚假陈述、内幕交易、业绩“大变脸”和保荐人“自荐自持”等许多问题,整个市场都弥漫着浓厚的投机炒作氛围。创业板市场退市制度的缺位,致使投资者普遍预期创业板市场的上市公司不会被轻易退市,即使经营业绩恶化、面临退市危险,也仍有重组的可能。因此,很多投资者都大胆参与创业板市场的炒作。与此同时,不少上市前有着光鲜业绩的公司,在上市后业绩也明显迅速下滑,无论从收入还是从利润水平,都没有体现出创业型企业高成长的特点。而在其他资本市场难得一见的高管辞职套现现象也频频上演,这严重影响了我国内地创业板市场的正常健康发展。可见,科学有效的市场退出机制是防范创业板市场风险和优化创业板市场资源配置的有效途径。所以,为了我国创业板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使其能够更好地发挥作为资本市场的功能和价值,必须尽早完善我国内地创业板市场的退市制度。尽管,我国深圳市证券交易所于2012年4月20日正式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对我国内地创业板市场的退市制度有了新的规定,并于2012年5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但是,这一新规则依旧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我国内地创业板市场退市制度的研究仍需继续。
   本文先由我国内地创业板市场的昔日明星向日葵在2012年底业绩报告预亏2亿元至3亿元,引出我国创业板市场开板以来业绩一年不如一年,各种问题频出,却无一家公司退市的实际情况,再通过与纳斯达克市场的退市率对比得出,我国内地创业板市场的退市制度亟待完善。之后,文章从创业板市场的一般性理论出发,首先明确了创业板市场的概念,并对其特征和功能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叙述;然后,通过对比创业板市场与主板市场的显著差异,阐明创业板市场的建设是一个系统性工程,而退市制度作为这个工程的一部分,是不可或缺的;最后,再利用上述理论知识,进一步分析完善创业板市场退市制度的必要性。
   只有把握好现状,才能发现其中的问题,从而解决问题。于2012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就是我国创业板市场退市制度的现状。这一新规则从退市标准、退市程序和退市渠道等方面,较为详细地规定了创业板市场的上市公司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会被退市以及如何退市的问题,具有鲜明的创新性。但是,这样的退市制度并不完善,其中依旧存在一些看似细致,实际上却并不合理的地方。文章从这些不合理的规定入手,发现我国现行的创业板退市制度存在的问题。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世界各国不乏成功的创业板市场典范。美国的纳斯达克市场、英国的伦敦另类交易市场、日本的佳斯达克市场、韩国的科斯达克市场以及我国香港地区的创业板市场,这些优秀创业板市场的建设经验能够为我国内地创业板市场退市制度的不断成长提供所需的养料。本文通过对这些创业板市场的退市制度的具体阐述,包括它们各自的退市标准、退市程序和退市渠道,总结出其中值得学习的地方,为完善我国内地创业板市场的退市制度提供了良好的借鉴。
   最后,也是本文的重点,在总结分析上述现状问题和经验启示的基础上,分别从退市标准、退市程序、退市渠道和配套制度四个方面来提出关于完善我国内地创业板市场退市制度的相关建议。在退市标准方面,应当建立与上市标准相对应的退市标准,同时更加注重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考核和加强信息披露以及公司治理制度,而最重要的则是增强退市标准的可操作性。在退市程序方面,考虑到适当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建议增加缓冲机制和听证程序,来完善创业板市场的运行机制。退市渠道方面,在完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同时,努力构建全面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增加上市公司的退市渠道,让其愿意、乐意接受公司退市的事实。最后,关于配套措施,在健全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更加关注退市责任的追究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使创业板市场能够更好地发挥为中小型成长企业和新兴创业公司提供融资渠道的作用,从而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的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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