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前言
一、检律关系的界定
(一)检律关系的概念梳理
(二)检律关系的重新厘定
1、检察官的权力与责任
2、律师的角色与权责定位
3、角色定位下的检律关系
二、传统检律关系的现状与困境
(一)传统检律关系的现状
(二)传统检律关系的困境
1、律师权益保障不到位,检律力量对比失衡
2、检律沟通缺乏规范,衍生非良性互动行为
3、法律共同体意识淡薄,职业认同感低
4、法律人才单向流动,缺乏职业互通性
(一)协作型检律关系的提出
(二)协作型检律关系的建构思路
1、落实保障律师权利,加强检律实质平等
2、拓宽检律交流渠道,建立双向沟通机制
3、强化检律认同观念,增进共同体归属感
4、完善检律职业交流制度,促进人才的双向流动
5、构建协作型诉讼,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山东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