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引言
一、乌海地区检察机关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附条件不起诉法定罪名与未成年人涉案罪名相脱节
(二)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缺乏对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等因素的考量
(三)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致使附条件不起诉比例明显下降
(四)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犯罪普遍存在重起诉、轻不诉问题
(五)司法实践中附条件不起诉与相对不起诉衔接问题
二、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立法上的原因分析
1.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对象、案件范围存在局限性
2.法定条件规定不全面,可操作性不强
3.帮教考察等程序设置不尽合理,后续教育措施缺乏
(二)司法实践中的原因分析
1.检察机关不起诉工作机制束缚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
2.附加条件缺乏详细客观的规范和执行保障
三、完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对策思考
(一)明晰附条件不起诉的相关立法规定
(二)立法上的完善对策
1.适当扩大附条件不起诉的主体范围
2.适当扩大适用案件范围
3.适当提高附条件不起诉适用刑期幅度
4.明确规范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和标准
(三)司法上的完善对策
1.构建多方联动的社会调查和帮教考察机制
2.实行不起诉案件听证和公开审查制度
3.构建附条件不起诉与刑事和解衔接机制
4.确立风险评估和社区参与矫正机制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