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村民选举委员会研究
【6h】

村民选举委员会研究

代理获取

目录

声明

绪论

一、村民选举委员会概述

(一)选举组织机构在我国的发展沿革

(二)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概念

(三)村民选举委员会的特征

二、村民选举委员会相关法律规范分析

(一)对国家层面有关村民选举委员会规定的分析

(二)对地方层面有关村民选举委员会规定的分析

三、村民选举委员会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产生方式不合规程

(二)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存在瑕疵

(三)临时性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遭遇阻碍

(四)村民选举委员会职责履行虚化

(五)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受到基层政府干预

(六)对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责任追究不到位

四、村民选举委员会存在问题的成因

(一)相关法律规范仍需完善

(二)基层政府和党支部错误理解自身职权

(三)村庄内部选举意识不强

(四)各方对村民选举委员会的监督力度不足

五、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改革路径

(一)完善相关法律规范

(二)明确党支部和乡镇政府对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指导协助作用

(三)加强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职责履行并培育村民民主意识

(四)加强对村民选举委员会的监督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展开▼

摘要

村民选举委员会是我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主持工作的选举组织机构,在村民委员会选举组织和主持工作中发挥着核心作用。但在实践中村民选举委员会的重要作用却没有在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过程中得到有效发挥。 基于此,本文首先沿着选举组织机构在我国的发展沿革纵向对村民选举委员会进行研究,认为人大代表选举委员会对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建构和发展都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并对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概念、地位及性质进行了定义。其次,从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对有关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规定横向进行分析,认为我国现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中有关村选委会的法律法规仍不尽完善,各地选举办法中也较少针对村民选举委员会做出具体规定,总体趋于原则化和概括化,不能起到规范作用,难以具备现实的法律指导意义。 村民选举委员会在实践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产生方式不合规程、人员构成存在瑕疵,致使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体不规范;任职期间设置不合理、自身职责履行虚化致使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职权范围界定不清,使选举组织工作因缺乏依据难以顺利开展;受到基层政府干预和各方对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责任追究不到位,致使村民选举委员会自身独立性不足,不能完全独立开展工作,甚至依附于基层政府,等等。这些问题的成因主要有相关法律规范仍需改进、基层政权和党支部错误理解自身职权、村庄内部本身选举意识不强和各方对村民选举委员会的监督力度不足等。 由此,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改革路径,建议完善村民选举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村民选举委员会履行自身职责,培养村民民主意识,转变村党支部和基层政府对自身职权的解读,明确对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指导协助作用,将现阶段的强力介入选举逐渐转变成为柔性指导;加强对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村内监督和村外监督等。

著录项

  • 作者

    孔赫韬;

  • 作者单位

    内蒙古大学;

  • 授予单位 内蒙古大学;
  • 学科 法学硕士
  • 授予学位 硕士
  • 导师姓名 周珩;
  • 年度 2019
  • 页码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中文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