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引言
(一)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三)研究内容和方法
(四)创新点和不足之处
一、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一)相关概念
(二)理论基础
二、内蒙古荒漠化治理政府履责现状
(一)内蒙古政府荒漠化治理进程
(二)内蒙古政府荒漠化治理取得的成就
三、内蒙古草原荒漠化治理政府履责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发展观念滞后
(二)政府履行职责存在漏洞
(三)草原保护执行力打折扣
(四)相关机构职能固化,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五)政府环保宣传力度不够
(六)政府缺乏草原旅游开发规划
四、内蒙古草原荒漠化治理政府履责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经济落后导致长期粗放式发展
(二)政府监督管理缺位,纪律不严
(三)政府环保绩效考评和问责制度不健全
(四)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和环境管理运行机制
(五)缺乏多元主体协调治理,公众参与制度不健全
五、国外荒漠化治理经验借鉴
(一)美国荒漠化治理先进经验
(二)澳大利亚荒漠化治理先进经验
(三)美国、澳大利亚荒漠化治理经验启示
六、健全完善内蒙古草原荒漠化治理政府责任的对策
(一)政府提高政治站位,加大舆论宣传力度
(二)建立健全草原生态保护法律,执法必严
(三)完善政府协调性和草原应急管理,提高项目财政支持
(四)健全生态环境绩效评估体系和问责机制
(五)重视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发展大数据监控治理模式
(六)建立荒漠化治理长效机制,开展协同治理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