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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引言
第1章 我国地方债危机及其法律问题
1.1 我国地方债的基本理论
1.1.1 我国中央与地方的立法分权
1.1.2 我国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权
1.2 我国地方债的公法属性
1.3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危机及其风险
1.4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成因探究
1.4.1 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划分不当
1.4.2 中央与地方的财权划分失衡
1.4.3 多重融资手段缺乏法律规范
1.4.4 地方政府的“GDP”考核制度指标单一化
第2章 我国对地方债的立法约束
2.1 地方债在法律层面的立法约束
2.1.1 新《预算法》对地方债的突破性规定
2.1.2 新《预算法》对地方债的限制性规定
2.2 地方债在行政法规层面的立法约束
2.2.1 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2.2.2 我国地方债的中央不救助原则
第3章 我国对地方债的法律规制方式
3.1 我国对地方债的事前控制
3.1.1 地方债预算议案双重审批制度
3.1.2 地方债分类管理制度
3.1.3 地方债预算限额管理制度
3.1.4 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制度
3.1.5 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
3.2 我国对地方债的事后控制
3.2.1 地方政府债务报告与信息披露制度
3.2.2 风险化解与应急处置机制
3,2.3 考核问责机制
3.2.4 违法违规惩罚机制
第4章 我国地方债法律规制机制的缺陷
4.1 地方人大预算审批权与监督权薄弱
4.2 中央与地方的事权财权划分失衡
4.3 地方债信用评级机构缺乏监管与约束
第5章 发达国家地方债法律规制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5.1 英国对地方债的法律规制
5.2 法国对地方债的法律规制
5.3 日本对地方债的法律规制
5.4 发达国家地方债法律规制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第6章 我国地方债法律规制机制的完善
6.1 强化人大对地方债的监督主导权
6.2 合理划分地方债的中央与地方权力关系
6.2.1 明确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
6.2.2 加强地方政府财权的自治
6.3 赋予设区的市政府适当发债权
6.4 完善地方债信用评级机构的法律约束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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