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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机制创新研究——基于江西省广丰县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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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引言

1.1研究背景

1.2有研究现状综述

1.3选题意义

1.3.1理论意义

1.3.2现实意义

1.3.3样本选择意义

1.4研究思路和方法

1.4.1研究思路

1.4.2研究方法

1.5重点和难点

1.5.1重点

1.5.2难点

第2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及其筹资机制的基本内涵

2.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涵义

2.2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展概述

2.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机制的基本内涵

2.3.1筹资政策

2.3.2筹资原则

2.3.3筹资主体

2.3.4筹资标准

2.3.5管理体制

第3章筹资机制在实施中的问题分析

3.1农民参合问题分析

3.1.1人口流动性大,筹资的时间、保障的空间错位

3.1.2乡村社会中信任机制的缺失,农民对制度的认同不足

3.2制度实施成本问题分析

3.2.1 经济成本

3.2.2政治成本

3.3制度执行问题分析

3.3.1制度设计障碍

3.3.2制度认知障碍

第4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机制创新及现实可行性

4.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机制创新

4.1.1创新设想

4.1.2程序创新

4.2新筹资机制现实可行性

4.2.1政策依据

4.2.2现实可行性

4.3新筹资机制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4.3.1合法性问题及对策

4.3.2时间同步性问题及对策

第5章新筹资机制预期绩效

5.1有利于制度正义价值的实现

5.1.1扩大覆盖面,维护社会正义

5.1.2提高参合率,促进公平

5.2有利于制度效率的提高

5.2.1简化程序,降低执行成本

5.2.2隐性强制参保,提高抗风险能力

5.3有利于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致谢

参考文献

附录1:农户调查表格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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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直以来,我国农村医疗保障落后,农村居民对于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差,因病返贫、致贫现象突出,这已成为制约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实现的重要因素。自2003年实行试点工作并在全国全面推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旨在解决这个难题。筹资机制是整个制度的稳定器,在吸取了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因资金筹集不稳定而解体的教训,新的筹资机制明确了政府、集体和个人三方共同为出资主体,以保证合作基金筹集的稳定、持续。在制度的设计中,资金的全部筹集到位必须以个人缴费到位为前提条件,然而,处于自愿原则下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实践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各地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逆向选择”问题,导致农民参合率不高或参合率虚高,使得制度目标难以实现,制度效益受损。基于此,本文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机制在实践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在江西省广丰县的工作调查基础上,认为在现有的社会背景和政策环境中,可以整合相关惠农政策,提出了“从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中扣缴参合费”的筹资创新建议,并对机制创新从宏观政策理论层面、微观实践操作层面进行可达性论证,进而从制度的价值内涵上对机制创新进行绩效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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