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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营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终级控股股东行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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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章注释

第一部分研究背景

一、研究对象的确定

二、研究现状

(一)西方研究

(二)东亚地区研究

(三)国内研究

三、民营上市公司成长的环境

(一)儒家文化的影响

(二)渐进式转轨经济

(三)股权割裂制度

本章注释

第二部分民营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特征

一、外部比较

(一)与东亚九国的比较

(二)与国有上市公司的比较

二、内部比较

(一)不同上市方式比较

(二)不同控股家数比较

本章注释

第三部分民营上市公司控股权实现方式分析

一、水平控股

二、金字塔式控股

三、交叉持股控制结构

四、双重股票

第四部分终极控股股东行为对企业价值的影响

一、投资决策方面

二、经营决策方面

(一)关联方交易

(二)资金占用方面

(三)关联方担保方面

三、筹资决策方面

(一)配股、增发新股

(二)股利政策方面

本章注释

第五部分改善两权分离程度的建议

一、宏观环境的建设

(一)法律环境的建设

(二)社会道德的建设

二、证券市场的规范

(一)改变股权割裂的现状

(二)完善监管及信息披露机制

(三)疏通民营企业融资渠道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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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民营上市公司呈现出自身独有的特征。本文以截至2004年底我国336家民营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利用终极产权理论对民营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和终极控股股东行为方式进行分析。民营上市公司具体是指我国沪深两市终极控股股东为民营企业或自然人的上市公司。 文章的第一部分主要阐述研究的背景资料。首先,作者解释了将研究对象确定为沪深两地上市民营公司的原因。其次,作者将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按西方、东亚和国内的顺序做以介绍。而后对我国民营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形成环境进行了分析,指出东亚儒家文化、渐进转轨经济和股权分裂制度是影响我国民营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形成的重要因素。 文章在第二部分通过对比来衡量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的特征。与东亚地区企业、国有上市公司的对比发现我国民营上市公司控股权分离程度已非常严重。将其民营上市公司按不同上市途径、不同控制家数来划分,可以看出直接上市和控股家数较少的公司业绩更佳。文章的第三部分探求控股权分离程度较大形成的机理。作者对不同的控股权实现方式进行了分析,发现金字塔控股结构和交叉持股是经常被采用的方式。尤其是金字塔控股结构,它允许控股股东用较少的现金流量实现较大的控制权,因此成为终极控股股东最常采用的控股方式。第四部分的内容分析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终极控股股东行为对上市公司价值影响。作者从日常经营、投资决策、筹资决策三方面进行分析,发现在控股权分离程度较大的情况下,控股股东有可以在多种渠道对企业施加影响,以使自己获利。这种行为的发生以控制权私人收益为导向,而不是以上市公司价值最大化为目的。 文章的最后一部分是针对改善两权分离程度较大状况提出的一些建议。因为客观环境的原因,措施主要从宏观入手。首先,我国法律环境的建设很有必要,保护中小股东的机制有待加强。另外,社会道德环境的建设有利于在法律无法发挥作用的层面规范控股股东的行为。其次,证券市场制度完善势在必行。股权分离制度的取消已开始施行;披露、监管的规则有必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鼓励质优的民营企业上市可以从增量上改变我国民营上市公司质量,提升其整体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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