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绪论
一、缓刑适用条件概述
(一)缓刑适用的前提条件
(二)缓刑适用的实质性条件
1、关于“犯罪情节较轻”的理解
2、关于“有悔罪表现”的理解
3、关于“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理解
4、关于“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理解
(三)缓刑适用的排除性条件
(四)特殊主体应当宣告缓刑的规定
二、江西省F县人民法院2009-2014年缓刑适用现状及特征
(一)缓刑适用的现状
(二)缓刑适用的特征
1、缓刑案件数呈逐年递增态势
2、缓刑适用率较为平稳
3、缓刑案件类型集中
4、具有前科的被告人一律排除适用缓刑
5、外来人员缓刑适用率明显偏低
6、缓刑的适用受制于强制措施的种类
7、缓刑适用所考虑的量刑情节较多
三、基层法院缓刑适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缓刑适用的立法缺陷
1、缓刑制度类型单一
2、缓刑适用的实质条件难以判断
(二)缓刑适用的司法困惑
1、基层法院“内部习惯”、“内部规定”影响缓刑适用
2、缓刑量刑程序缺失
(三)缓刑适用执行中的不足
1、缓刑考察制度尚不完善
2、缓刑撤销条件不合理,撤销程序不公正
四、完善基层法院缓刑适用的对策建议
(一)缓刑适用的立法完善
1、扩大缓刑范围,增加缓刑类型
2、完善缓刑适用的实质条件
(二)缓刑适用的司法完善
1、破除法院内部习惯、内部规定中的不合理因素
2、增设缓刑适用听证程序
(三)缓刑适用执法程序的完善
1、明确缓刑的考察内容
2、完善缓刑的撤销条件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