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一、我国网络金融诈骗犯罪的主要形式
(一)关于网络付款类型的诈骗犯罪
(二)关于网络借贷型诈骗犯罪
(三)关于股权众筹融资型诈骗犯罪
二、英国与美国预防网络金融诈骗犯罪的立法
(一)英国预防网络金融诈骗犯罪的法律措施
(二)美国预防网络金融诈骗犯罪的法律措施
三、我国预防网络金融诈骗犯罪立法的不足
(一)网络信息保护的法律体系不完善
(二)缺乏对网络金融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1.缺乏网络金融行业准入机制及行业自治组织
2.未制订网络金融活动行为指引规范
3.未严格监管超过法律保护的高利率风险
4.未设立异化风险型犯罪的前置处理程序
四、预防网络金融诈骗犯罪的具体对策
(一)制定完善的配套行政法律规范
1.网络金融需要行政部门实施鼓励与监管相结合
2.行政法律法规的制订,实现行刑衔接
(二)完善刑法规制网络金融诈骗行为
(三)完善实用的刑罚措施控制
1.尝试建立刑罚执行后附随性经济赔偿制度,刑罚执行时也可明确经济赔偿可实现替换相应刑期
2.对于网络借贷诈骗犯罪应当扩大适当资格刑的适用范围及种类
3.全面启动非刑罚处罚方法及适用比例
五、结束语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