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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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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引言

一、单位犯罪的特征、司法现状和影响因素

(一)单位犯罪的特征

(二)单位犯罪的司法现状

(三)单位犯罪司法认定的影响因素

二、界分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学说述评

(一)“以单位名义”说

(二)“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说

(三)“单位集体决定或者负责人决定”说

(四)“为了单位利益”说

(五)“单位业务范围”说

三、界分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应然标准:综合标准说

(一)是否有合法存在的单位

1.“一人公司”犯罪主体分析

2.单位内设机构、分支机构的犯罪主体分析

3.单位注销、合并、分立后的处理

4.单位犯罪主体的否定

(二)主观上是否体现单位的意志

(三)客观上由单位组织实施犯罪

四、界分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其他影响因素

(一)立法上是否规定了相应的单位犯罪——以盗窃罪为例

(二)是否符合单位犯罪具体罪名的罪状——以合同诈骗罪为例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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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录项

  • 作者

    王东航;

  • 作者单位

    江西财经大学;

  • 授予单位 江西财经大学;
  • 学科 刑法学
  • 授予学位 硕士
  • 导师姓名 黄华生;
  • 年度 2019
  • 页码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中文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单位犯罪; 自然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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