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引言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意义
三、文献综述
第一章 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行为法律责任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一、环境标准
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三、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行为的概念及情形
四、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二节 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行为的法律责任衍变
一、超标排污收费
二、排污超标双收费
三、超标加倍征收排污费
四、超标处罚
第三节 确立超标排污处罚的价值分析
一、体现法律规范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二、有助于遏制超标排污行为
第二章 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行为的法律适用
第一节 直接排污与间接排污的区分
一、行为方式、表现形式不同
二、行为性质、收费方式不同
三、排污超标对环境的危害不同
四、排放标准与责任承担不同
第二节 直接排污超标情形下的法律适用
一、直接排污的概念界定
二、直接排污超标是否适用第七十四条
三、直接排污超标如何适用法律
第三节 间接排污超标情形下的法律适用
一、间接排污超标的概念界定
二、间接排污超标是否适用第七十四条
三、间接排污超标如何适用法律
第三章 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行为法律责任的不足与完善
第一节 现行法律制度的不足
一、立法模糊,适用混乱
二、程序繁琐,增加执法难度
三、诸多情况下难以体现威慑力量
第二节 完善超标排污行为法律责任的建议
一、实行数值保底式罚款
二、增设按日处罚制度
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本人公开发表的论文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