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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唐律》中妻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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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一 妻相对于夫家的地位

(一)妻相对于夫家尊长的地位

1.妻与夫家尊长相犯

2."义绝"中妻对夫家尊长的侵犯

(二)妻与故夫家尊长相犯

1.关于妻与故夫尊长相詈、殴的规定

2.关于妻谋殺故夫尊长的规定

(三)妻与夫家其他亲属相犯

1.与夫期亲以下、缌麻以上尊长相犯

2.与夫卑亲属相犯

3.与夫弟妹相犯

二 妻相对于夫的地位

(一)夫尊妻卑

1.关于夫妻斗讼的法律规定

2.关于夫妻相告的法律规定

3.关于夫妻侵害对方亲属的规定

(二)妻对夫的义务

1."辄悔婚"罪

2.限制妻的行动自由

3.为亡夫守丧的义务

4.因夫缘坐

5.通奸罪的处罚

(三)妻在离婚中的法律地位

三 妻相对于子女的地位

(一)妻(拟制母亲)相对于子女的法定地位

(二)妻相对于子女基于自然血亲的地位

四 法律与现实间的夫妻关系

(一)夫尊妻卑的思想渊源

(二)一夫一妻多妾制

1.《唐律》对妻地位的维护

2.维护妻地位的价值分析

3.妻妾关系

(三)夫妻在法律上的地位

(四)实际生活中的夫妻关系

1.妒妇的盛行

2.夫惧内之风

3.夫妻相处相对"平等"

(五)现实与法律差异剖析

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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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夫妻关系是古代家庭关系的主轴,作为婚姻关系主体的一方,妻的地位无疑是值得探讨的。《唐律》作为中华传世法典巍峨高山的主峰,前人多有研究,并取得不少研究成果,本文仅从《唐律》中有关妻的规定探讨妻的地位,希望能厘清妻在开放的唐代处于怎样的地位。本文分四个部分来综合考察妻的地位:第一部分,分析《唐律》中妻相对于夫家的地位,包括妻相对于夫家尊长的地位、与故夫家尊长相犯的地位等。第二部分,分析《唐律》中妻相对于夫的地位,包括妻对夫的义务、妻在离婚中的法律地位等。第三部分,分析妻相对于子女的地位。第四部分,分析法律与现实间的夫妻关系,涉及夫尊妻卑的思想渊源、一夫一妻多妾制、实际生活中的夫妻关系等几个方面。《唐律》作为中国古代农业社会的代表性法典,由于农业社会的相对稳定性,需要固定的劳动生产力,重视继嗣,其所允许存在的婚姻结构是一夫一妻制,补充形式是妾制。我们应以辩证的历史的眼光对《唐律》中妻的地位进行研究,立足当时的社会条件做出客观的评价。

著录项

  • 作者

    韩静;

  • 作者单位

    苏州大学;

  • 授予单位 苏州大学;
  • 学科 法律史
  • 授予学位 硕士
  • 导师姓名 高积顺;
  • 年度 2012
  • 页码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中文
  • 中图分类 D929.42;
  • 关键词

    《唐律》; 夫妻关系; 妻子地位; 婚姻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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