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引言
第一章 固有风险理论的产生及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显现
一、固有风险理论的产生
(一)自甘风险规则的式微
(二)固有风险理论的出现
二、固有风险理论的比较及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初露
(一)固有风险理论与主要的默示自甘风险
(二)固有风险理论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初露
第二章 固有风险的域外判例及成文立法
一、固有风险的域外判例
(一)日本与美国判例对比的原因
(二)日本棒球与美国橄榄球赛案
(三)滑雪案
(四)高尔夫球案
二、固有风险理论的特别立法
(一)美国各州特别立法的概述与目的
(二)关于滑雪运动的固有风险条款
(三)关于马术运动的固有风险条款
(四)关于滑冰运动的固有风险条款
第三章 固有风险范围及类型适用
一、固有风险的范围确定
(一)主观说与客观说的角度——固有风险是否需要以“知道”为要件
(二)借助固有风险的定义判断其范围
(三)借助运动规则判断固有风险的范围
二、固有风险的分类型适用
(一)依据运动类型的差别适用
(二)特殊主体责任的考量
第四章 固有风险理论在我国的具体运用
一、体育伤害归责适用固有风险的路径探讨
(一)立法论——缺乏可行性
(二)解释论——适用固有风险理论的合理路径
二、利用固有风险理论判决的评析
(一)滑雪案件判决评析
(二)户外运动案件判决评析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