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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非遗”传承人中的“边缘群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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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1 绪 论

1.1 研究的缘起

1.2 研究的现状

1.3 问题的提出

1.4 概念界定

2 景德镇“非遗”传承人中的“边缘群体”的范围

2.1 制瓷工序上游及辅助工具制作传承人

3 景德镇“非遗”传承人中的“边缘群体”的具体案例

3.1 喷釉壶制作者雷细善

3.2 瓷泥加工者“老胡”

3.3 匣钵制作者-朱正贵

3.4 圆器脱胎传承人吴小华

3.5 粉彩颜料配制传承人李有根

4 景德镇“非遗”传承人中的“边缘群体”的成因

4.1 个人因素导致一部分人成为边缘群体

4.1.1 年龄结构导致一部分人成为边缘群体

4.1.2 知识结构导致一部分人成为边缘群体

4.1.3 工种因素导致一部分人成为边缘群体

4.2 社会因素导致一部分人成为边缘群体

4.2.1竞争体制转型导致一部分人成为边缘群体

4.2.2 代表性传承人评选机制导致一部分人成为边缘群体

5结论

致谢

参考文献

附录46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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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将景德镇“非遗”传承人中的“边缘群体”界定为制瓷工序上游技艺和制瓷辅助工具制作技艺的传承人。他们是景德镇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手工制瓷技艺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但却不为主流社会所熟悉,隐匿在社会的边缘地带,不为人知,生活窘迫,技艺也濒临绝迹。
  传承人中的“边缘群体”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进入了景德镇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录的代表性传承人,他们虽然进入了名录内,但是国家政策的帮扶和保护的作用极为有限,技艺传承仍很困难;一类是没有进入代表性传承人名录的非代表性传承人,仍为社会所忽视,完全处于弱势边缘。“边缘群体”形成的原因首先是社会原因,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之后,工种与工种之间的差距,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开始逐渐显露出来。国家在分配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传承人的资源上,也将更多地资源投向了权势媒体相对集中的传承人中的“精英群体”。
  通过对传承人“边缘群体”个案的透视和对相关观点的论证,可以得出,无论从技艺流程的完整传承角度、文化生态多样性的保持角度还是对需要帮助的人群的人文关怀角度,景德镇“非遗”传承人中的“边缘群体”都需要得到关注与关怀,也是一定需要国家帮扶的,并不能完全遵循市场经济自由选择和社会进化论的理念,任由其自生自灭。或许国家应该将同样的资金,或者更多的资金,更加合理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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