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导论
第一章 设区市的立法权的正当性及其限度
(一)立法权与立法权限
(二)地方立法权与设区的市的立法权
二、设区的市立法权的正当性
(一)地方立法权的宪治理论基础
(二)地方立法权主体扩容的现实依据
(三)满足立法需求:地方主动性与积极性的发挥
三、设区的市立法权面临的挑战
(一)权限能力来源上的缺失
(二)立法审批程序的虚置
(三)地方保护主义与区域壁垒的强化
(四)立法监督的缺失
四、设区的市立法权范围的限定
(一)《立法法》修订过程中立法权限范围的变化
(二)有关规定的学理解释
第二章 原“较大的市”立法权限范围的实证考察——以江苏省为样本的分析
一、原“较大市”立法量化分析
二、立法需求与权限范围的关联度
三、已有法规超范围的出路
(一)限权与放权
(二)省、设区市之间立法权限重叠问题
(三)行政辅助理论及其可行性
第三章 设区的市立法权限范围的具体分析
(一)三大范围的重叠交叉
(二)“城乡建设与管理”范围的综合界定
(一)法律保留原则
(二)法律优先原则
(三)事后的法律监督程序: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
(四)中国特色的立法监督制度:违宪违法审查制度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