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前言
第一章 嫖宿幼女罪的立法批判
第一节 嫖宿幼女罪缺乏刑事立法的独特性
一、本罪缺乏法益保护的独特性
二、本罪缺乏行为构成的独特性
第二节 嫖宿幼女罪引发刑法分则体系混乱和矛盾
一、嫖宿幼女罪在分则体系中归类错误
二、嫖旗幼女罪与强奸罪存在前后矛盾
第三节 嫖宿幼女罪存在罪刑不均衡
一、嫖宿幼女罪与强奸罪的罪刑失衡
二、嫖宿幼女罪与猥亵儿童罪的罪刑失衡
第二章 嫖宿幼女罪支持论的理论缺陷
第一节 关于本罪与强奸罪的互斥关系理论之辩驳
一、关于嫖宿幼女罪的法益
二、关于幼女的“性同意能力”
第二节 本罪是对幼女的特殊保护理论之质疑
一、关于歧视
二、关于儿童利益优先
三、关于犯罪预防
第三节 本罪不会污名化幼女理论之批判
第三章 嫖宿幼女罪的司法困境
第一节 本罪存在的司法认定困难
一、关于幼女卖淫的认定
二、关于性同意能力取得时间的认定
第二节 本罪与强奸罪竟合关系的选择困难
第三节 本罪判决容易引发社会负面评价
第四章 废除嫖宿幼女罪之提倡
第一节 废除嫖宿幼女罪的必要性
一、废除嫖宿幼女罪是遵循立法科学性的需要
二、废除嫖宿幼女罪是实现对幼女的特殊保护的需要
三、废除嫖宿幼女罪是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和谐统一的需要
第二节 废除嫖宿幼女罪的可行性
一、理论空间
二、历史基础
三、社会基础
第三节 废除嫖宿幼女罪的具体措施
一、废除后的具体替代措施
二、相关问题的探究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