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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司法权的地方化问题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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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绪 论

1.1 选题背景与写作意义

1.2 研究思路与方法

1.2.1 研究思路

1.3研究方法

1.3.1文献综述法

1.3.2实例考证法

1.3.3比较法

第二章 司法权力地方化概述

2.1司法权力地方化的概念

2.2我国司法权力地方化的表现

2.2.1司法权力产生的地方化

2.2.2司法权力结构体系的地方化

第三章司法权力地方保护主义的表现及弊端

3.1司法权力地方保护主义的表现

3.1.1司法机关立案中体现的地方保护主义

3.2.2司法机关审判中体现的地方保护主义

3.3.3司法机关执行中体现的地方保护主义

3.2司法权力地方保护主义的危害

3.2.1司法地方保护主义影响司法权威

3.2.2司法权力地方保护主义导致司法腐败

3.3.3司法地方保护主义危害国家治理体系

第四章 司法权力地方化极端演化的成因

4.1立法设计—司法权监督行政权力的弱化

4.2司法权力的地方行政化

第五章 化解司法权力地方化的对策

5.1正确看待司法权力地方化问题

5.2优化顶层设计和照顾地方性

5.3司法机关内部改革

5.3.1贯彻执行立案登记制度

5.3.2完善责任制

5.3.3实行司法机关人员分类管理制度

5.3.4调整司法机关内部的机构设置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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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方针政策,司法改革作为其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备受关注。2014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开展司法改革试点,第一批在东中西部选择了六个省、直辖市作为试点单位,包括上海、吉林、湖北、海南、青海、广东等。2014年8月上海市出台了首个司法改革方案并实施。其余试点省市也纷纷提出改革方案并进一步实施。2015年将新确立11各省份为第二批司法改革试点。司法改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司法权作为一项重要的权力,关乎公民权利保障,关乎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关乎国家长治久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各方面快速发展,各方面的社会矛盾尖锐突出,改革进入攻坚期,司法体制面临着巨大考验。在这样严峻的形势下,党中央审时度势提出司法改革的方针政策是应时应势的。司法体制的突出矛盾就在与司法权的地方化。本轮司法改革着重司法权的去地方化。作者从司法权的产生、性质以及制度安排等角度,阐述司法权力地方化问题所在,纵向上对比英美德等西方国家中央与地方司法权力划分,提出我国目前司法权力地方化出现的问题,进而探讨我国破解司法地方化、行政化问题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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