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目的和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3 研究方法
2.1 刑民交叉案件的概念分析
2.1.1 一则典型刑民交叉案件的处理介绍
2.1.2 刑民交叉案件的含义
2.2.1 先刑后民处理模式
2.2.2 先民后刑处理模式
2.2.3 民刑并举模式
2.2.4 小结
3.1 先刑后民处理模式的概念界定
3.2 先刑后民处理模式的理论基础
3.2.1 刑事案件比民事案件更具社会意义,更能体现公益优先原则
3.2.2 避免刑事部分和民事部分发生矛盾,维护司法权威
3.2.3 针对刑事案件的要求严于民事部分的要求
3.3 先刑后民处理模式的意义
3.3.1 有利于及时保障国家、个人的合法权益
3.3.2 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成本
3.3.3 有利于诉讼的实践需要
4.1 我国先刑后民处理模式产生的原因
4.1.1 我国深厚的刑罚观念的存在
4.2 当前对于我国先刑后民处理模式的观点
4.2.1 对于先刑后民处理模式的肯定
4.2.2 对于先刑后民处理模式的否定
4.2.3 对于先刑后民处理模式的改进
4.3 我国先刑后民处理模式存在的弊端
4.3.1 先刑后民处理模式与现代法制理念存在一定冲突
4.3.2 先刑后民的处理模式法律依据不够完善
4.3.3 先刑后民的处理模式会损害当事人的民事权益
4.3.4 先刑后民的处理模式会产生管辖权争议问题
第五章 先刑后民处理模式的完善建议
5.1 先刑后民处理模式须坚持的处理原则
5.1.1 坚持私权和公权平衡保护原则
5.1.2 坚持刑法谦抑性原则
5.1.3 坚持诉讼及时性原则
5.2 建立并完善关于先刑后民处理模式的法律
5.3 强化当事人的民事权益保护
5.3.1 赋予当事人程序选择权,保护其民事权益
5.3.2 建立特殊状态下的应急处理机制
5.4 完善案件协调机制,解决案件管辖权争议
5.5 根据案件特殊情况,适用不同的处理模式
5.5.1 竞合型刑民交叉案件的适用模式
5.5.2 牵连型刑民交叉案件的处理模式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