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引言
第一章 省级政府宏观调控权的必然性
1.1 地方政府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
1.1.1 宏观调控行为随着政府经济职能的产生早已出现
1.1.2 宏观调控权的发展是现代政府履行经济职能的必然要求
1.2 我国基本国情的必然要求
1.2.1 中央政府和宏观调控政策两者的性质
1.2.2 各省级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不均衡
第二章 省级政府宏观调控权的基本内容
2.1 执行权:省级政府宏观调控权的核心
2.1.1 中央与省级政府共同享有宏观调控执行权
2.1.2 省级政府负责宏观调控执行权在本省的具体执行
2.2 决策权:省级政府宏观调控权的应有组成
2.2.1 宏观调控决策权原则上应由中央享有
2.2.2 必要时省级政府应享有一定的宏观调控决策权
第三章 省级政府宏观调控权与中央政府宏观调控权的冲突与协调
3.1 省级政府宏观调控权与中央政府宏观调控权的冲突
3.1.1 二者在宏观调控决策制定环节的冲突
3.1.2 二者在宏观调控执行环节的冲突
3.2 省级政府宏观调控权与中央政府宏观调控权的协调
3.2.1 协调省级与中央宏观调控权冲突的可能性
3.2.2 协调省级与中央宏观调控权冲突的措施
第四章 省级政府宏观调控权的法律规制
4.1 省级政府宏观调控权的法源
4.1.1 省级政府履行宏观调控权必须要有法律的授权
4.1.2 我国省级政府宏观调控权的法源
4.2 省级政府宏观调控权的法律界限
4.2.1 省级政府宏观调控权的范围应由法律明确规定
4.2.2 省级政府宏观调控的权限法定原则及其内容
4.3 省级政府行使宏观调控权的程序设计
4.3.1 省级政府行使宏观调控权的过程中通常出现的问题
4.3.2 省级政府行使宏观调控权的法律程序设计
4.4 省级政府行使宏观调控权的法律责任
4.4.1 省级政府行使宏观调控权应有其法律责任
4.4.2 省级政府行使宏观调控权的法律责任体系及内容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