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试论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
【6h】

试论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

代理获取

目录

文摘

英文文摘

湘潭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及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

引言

一、法治国家的理念特征:法律至上

(一)何为法律至上

(二)法律至上在西方法治国家中的外在表现

二、法治国家的规范特征:良性法制

(一)良性法制的基础:良法体系

(二)良性法制的前提:立法民主

(三)良性法制的保障:良宪及其运行

三、法治国家的程序特征:司法公正

(一)司法公正的意义

(二)司法公正的内容

(三)司法公正的实现途径

四、法治国家的目的特征:人权保障

(一)人权保障之前提:权利本位

(二)人权保障之核心:权力制约

(三)人权保障之突出表现:无罪推定

(四)人权保障之显著结果:刑罚人道化

注 释

参考文献

致 谢

展开▼

摘要

本文试图从理论上对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加以阐述。指出:法治国家的理念特征是法律至上,它不仅要求法律形式上的至上权威,而且在理论上有其特定的价值追求,在实践中有诸多外在表现,比如法律信仰、依法行政和罪刑法定等;法治国家的规范特征是良性法制,良性法制的基础是良法体系、前提是立法民主、保障是良宪及其运行;法治国家的程序特征是司法公正,它一方面体现为司法是否合于法的公正规定,另一方面体现为司法是否合于民众的公正要求;法治国家的目的特征是人权保障,人权保障之前提是权利本位、核心是权力制约、突出表现是无罪推定、显著结果是刑罚人道化。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