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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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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文摘

英文文摘

一引言

二学生伤害事故概论

(一)学生伤害事故概念

(二)学生伤害事故的特点

(三)学生伤害事故的类型

(四)学生伤害事故的除外情形

二学校与学生法律关系的定位

(一)关于学校与学生之间法律关系的争论

(二)学校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

(三)学校与学生法律关系定位

(四)国外关于学校监护问题的研究

三学生伤害事故责任的归责原则

(一)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行为定性

(二)我国关于学生伤害事故归责原则的争论

(三)国外学生伤害事故责任归责原则

四、学生伤害事故责任构成要件

五、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承担民事责任的适用范围

(一)学校承担民事责任的范围

(二)学校民事法律责任的免责条件

七关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的立法建议

八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湖南师范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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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和处理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中国在法律上对此类事故的规定都比较原则,对责任的确定、事故的处理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导致操作性不强,引发的争议很多,不利于中国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学生伤害事故的立法、执法亟待完善和加强,而立法、司法的实践又呼唤着学生伤害事故成熟的理论指导.作者从学生伤害事故引发的各种争论焦点出发,采用文献法、比较法、案例分析法等,借鉴国外先进的立法与法律实践经验,汲取众多法学、教育专家的理论营养,总结法官们智慧和丰富的审判经验,尽力剖析近几年中国学生伤害事故中的重大适用法律问题,力求以此论文为中国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制建设和理论研究做一点微薄贡献.经过比较、分析和研究,作者得出以下结论:1学校不是学生的监护人.学校为了更好地履行教育这种特定的职责,需要对学生健康安全进行有效的保护和监督,但这种管理职责有其特定范围,而不是在任何场所、任何时间都将学生的活动置于自己管理之下.原则上,学校对学生的管理职责范围与学校教育教学职能相联系.2学生伤害事故适用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两个归责原则,以过错责任原则为主、公平责任原则为辅.在通常情况下,根据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判断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主体,依此进行损害赔偿,是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在特殊情况下,应考虑公平原则予以补充,但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必须有严格的条件限制.3依据过错责任原则,根据过错的有与无、大与小,学校存在

著录项

  • 作者

    何敏;

  • 作者单位

    湖南师范大学;

  • 授予单位 湖南师范大学;
  • 学科 法学理论
  • 授予学位 硕士
  • 导师姓名 周辉斌;
  • 年度 2003
  • 页码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中文
  • 中图分类 民法;
  • 关键词

    学生; 事故; 归责原则; 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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