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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商品在线交易中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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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和文献综述

第一章数字化商品在线交易的特殊性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1.1数字化商品与在线交易

1.2数字化商品在线交易中消费者所面临的特殊问题

1.3在线数字化商品交易中消费者权益法律保护的法理基础

第二章关于数字化商品在线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制度比较

2.1欧盟

2.2美国

2.3日本

2.4我国台湾地区

2.5数字化商品在线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主要经验

第三章对我国数字化商品在线交易消费者权益法律保护的建议

3.1在线数字化商品交易中消费者权益特殊保护的基本原则

3.2在线数字化商品交易中消费者权益特殊保护的制度设计

第四章数字化商品在线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对策探析

4.1数字化商品在线交易行为的法律界定

4.2数字化商品在线交易中消费者退货权的保护

4.3“点击许可协议”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4.4在线纠纷解决机制(ODR)的导入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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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数字化商品是以0或1的序列构成的二进制数字形式存在的商品,它们因具有无形性、易复制性、不易损坏性等特征而区别于其他传统商品。数字化商品在线交易中消费者面临的前所未有的难题,给传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世界各国或地区纷纷开始就数字化商品及其在线交易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或专门立法、或采取特殊措施,以解决其面临的各种新的法律问题。然而在中国,一方面传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数字化商品在交易线的保护相对落后,并未将数字化商品在线交易中出现的新问题纳入到消费者保护的范畴;另一方面从整个法律体系来看,其对数字化商品在线交易的规范也远远滞后于数字化商品在线交易的飞速发展。日渐繁荣的数字化商品在线交易市场,提出了这么一个紧迫的命题:应该借鉴各国电子商务法领域内的一切优秀成果,尽快完善中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规范,以确保数字化商品在线交易领域内的消费者权益。 各国或地区的在线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基于其各自不同的法制传统和历史背景,故在保护方式与侧重点方面并不尽相同。中国在借鉴别国或地区先进经验的同时,应该把本国的法制传统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况结合起来,以一种发展的眼光全方位地进行数字化商品在线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制度设计:即应先确立数字化商品在线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原则,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具体的制度设计,但都不能抛开原有的法律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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