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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实现的障碍及法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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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第一章 农村未成年人受教育权概述

第一节 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分类

第二节 农村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界定

第三节 国际国内法律对农村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规定

第四节 农村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实现的价值

第二章 农村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实现的障碍

第一节 受教育平等权的误区

第二节 受教育资助权的局限

第三节 受教育认可权的缺失

第四节 受教育选择权的侵害

第五节 受教育法律救济权的缺位

第三章 农村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实现障碍的成因

第一节 立法原因

第二节 执法原因

第三节 司法原因

第四节 守法原因

第四章 消除农村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实现障碍的对策

第一节 完善立法,健全农村未成年人教育法律体系

第二节 严格执法,落实农村未成年人受教育的各项权利

第三节 加强司法,建构农村未成年人教育救济制度

第四节 加大法制教育力度,促使农村未成年人能动守法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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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未成年人受教育权,是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权利,是教育法律法规确定的一般权利,也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专门法规定的特殊权利。在国际人权法视野下,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法律属性和价值日益突现。因此,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未成年人受教育权根据户籍标准,可分为农村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和城镇未成年人受教育权两大类。目前,保障农村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实现是教育发展紧迫而特殊的任务。
   文章先通过对农村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概念及主要内容的分析,明确界定未成年人并对其进行分类,比较国际国内保障其受教育权实现的规定,提出保障农村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实现的价值。然后通过实地调查和查阅资料认识到我国农村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实现的障碍及其成因。在此基础上,运用法律的观点,借鉴前人或国外的研究,总结归纳以下关于保障农村未成年人受教育权有效实现的法律对策:一是完善立法,健全农村未成年人教育法律体系;二是严格执法,落实农村未成年人受教育的各项权利;三是加强可法,建构农村未成年人教育救济制度,并提出农村未成年人受教育法律援助应予以部分或全部免费;四是加大法制教育力度,促使农村未成年人能动守法。采取以上手段或措施,将可能使农村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得到充分实现,有利于保障教育关系在法制的轨道上健康发展,有利于实现公平正义,从而更好地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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