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引言
第一章 我国网络安全犯罪刑法规制的概述
第一节 网络安全犯罪的概述
一、网络安全的概述
二、网络安全犯罪的概念
三、网络安全犯罪与计算机犯罪、网络犯罪的联系与区别
四、网络安全犯罪的特征
第二节 我国网络安全犯罪刑法规制的历史发展
第二章 我国网络安全犯罪刑法规制的缺陷
第一节 犯罪主体范围有待拓宽
一、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的行为人
二、单位
第二节 主观方面的规定不全面
第三节 刑罚幅度和刑罚种类设置不合理
一、刑罚幅度设置不合理
二、刑罚种类设置不合理
第四节 保护范围过于狭窄
第三章 域外网络安全犯罪刑法规制的考察
第一节 大陆法系国家网络安全犯罪刑法规制的考察
一、法国
二、德国
三、日本
第二节 英美法系国家网络安全犯罪刑法规制的考察
一、英国
二、美国
三、澳大利亚
第三节 对欧洲理事会《关于网络犯罪的公约》的考察
一、《公约》的基本内容
二、《公约》第二章中“刑事实体法”的基本内容
三、《公约》第二章中“刑事程序法”的基本内容
四、《公约》第二章中“管辖权”的基本内容
五、《公约》产生的意义
第四节 域外网络安全犯罪刑法规制的特点
一、立法模式各有特色
二、立法出发点在于均衡保护
三、罪名设置比较详细
四、刑罚配置合理
五、保护范围较广
第四章 我国网络安全犯罪刑法规制的完善
第一节 科学选择我国网络安全犯罪的立法模式
第二节 从犯罪构成上完善我国网络安全犯罪的刑法规制
一、完善我国网络安全犯罪主体的规定
二、完善我国网络安全犯罪主观方面的规定
第三节 从刑罚设置上完善我国网络安全犯罪的刑法规制
一、合理设置我国网络安全犯罪的刑罚幅度
二、合理设置我国网络安全犯罪的刑罚种类
第四节 扩大我国网络安全犯罪的刑法规制范围
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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