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引言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三、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第一章 地方政府环境责任的概述
第一节 地方政府环境责任的相关概念界定
一、地方政府之概念界定
二、地方政府环境责任之概念界定
第二节 新《环境保护法》规定地方政府环境责任的意义
一、缓和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之间的矛盾关系
二、强化地方政府提供公共环境服务供给的环境责任
三、有助于新型政府的构建
第二章 新《环境保护法》对地方政府环境责任的规定及不足
第一节 新《环境保护法》对地方政府环境责任的规定及突破
一、新《环境保护法》对地方政府环境责任的规定
二、新《环境保护法》对地方政府环境责任规定的突破
第二节 新《环境保护法》下地方政府环境责任规定的不足
一、地方政府环境职责规定的不足
二、地方政府环境责任的有效监督不足
三、地方政府环境责任追究机制规定的不足
第三章 国外政府环境责任的规定及对我国地方政府责任的借鉴
第一节 国外政府环境责任的立法规定
一、美国关于政府环境责任的立法规定
二、日本立法中政府环境责任的规定
三、俄罗斯立法中政府环境责任的规定
第二节 国外政府环境责任立法对我国地方政府环境责任的借鉴
第四章 新《环境保护法》对地方政府环境责任的规定的完善建议
第一节 完善地方政府环境职责
一、出台地方政府环境职责的相关实施细则
二、健全地方政府环境职责履行的保障措施
第二节 完善地方政府环境责任的监督体系
一、完善地方政府环境责任的人大监督
二、完善地方政府环境责任的行政层级监督
三、健全相关诉讼制度来提高司法监督的效能
四、完善公众参与制度以提升公众监督的效力
第三节 健全地方政府环境责任追究机制
一、健全地方政府环境责任问责制度
二、细化地方政府环境职责的法律处罚规定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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