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长沙市政府“禁摩”行为的法律分析
【6h】

长沙市政府“禁摩”行为的法律分析

代理获取

目录

文摘

英文文摘

第1章 绪论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1.2 文献综述

1.3 写作思路和研究方法

第2章 长沙市禁摩的背景

2.1 长沙市的禁摩历程

2.2 长沙市出台“禁摩”政策的官方原因

2.1.1 有利于提高城市交通效率

2.1.2 有利于保障城市交通安全

2.1.3 有利于规范城市交通秩序

2.1.4 有利于促进城市治安稳定

2.1.5 有利于减少城市环境污染

2.3 长沙市出台“禁摩”政策的社会原因

2.3.1 交通流量迅猛增长导致城市交通需求膨胀

2.3.2 城市结构不合理

2.3.3 交通结构不合理

第3章 长沙市出台与执行“禁摩”政策曾面临的瓶颈

3.1 “禁摩”的合法性受到质疑

3.1.1 政府行为的合法性论争

3.1.2 “禁摩”的宪合性争鸣

3.1.3 “禁摩”的行政合法性问题

3.2 “禁摩”的实效性受到质疑

3.2.1 环境问题

3.2.2 交通问题

3.2.3 治安问题

3.2.4 再就业问题

3.2.5 行业冲击问题

第4章 长沙市执行禁摩令的成功经验及值得完善之处

4.1 用行政程序法治化来突破无法可依的瓶颈

4.1.1 《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顺利出台

4.1.2 长沙市执行禁摩令的实效评价

4.2 出台摩托车提前报废补偿政策,维护公民的财产权

4.3 出台系列配套措施成功解决执行难的问题

4.3.1 成功解决执行手段问题

4.3.2 成功解决执行监督问题

4.3.3 成功解决执行时限性问题

4.3.4 成功解决执行成本问题

第5章 长沙市禁摩行为的启示

5.1 长沙禁摩与政府尊重民意

5.2 长沙禁摩与立法先行

5.3 长沙禁摩与依法行政

5.4 长沙禁摩与司法严格依法办案

5.5 集体的“善”与个体权益发生冲突时的矛盾整合策略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展开▼

摘要

长沙市的“禁摩”从2003年长沙市部分区域实行摩托车限行政策开始算起,至今已历时七年之久,经历由提出、推倒、再提出、再推倒、最后通过立法不断完善并固定下来的整个变迁历史。从2003年3月市政府颁布实施《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以来,前期的主要工作还是为“禁摩”做一些铺垫和准备,而《通告》,也仅仅只是一个政府的“红头文件”,其合法性地位和执行力也不时受到挑战。但是,随着长沙经济的不断发展,交通管理的难度不断呈现,“禁摩”顺势而生。长沙真正具有实质性意义的“禁摩”政策,是于2009年3月26日省人大常委会议审议并通过的,于5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的《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这项政策规定,从2009年5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摩托车在长沙城区所有路段行驶。《规定》的出台不仅突破了我市摩托车、电动车、货运车辆难管理的瓶颈问题,同时解决了我市城市车辆通行管理无法可依的尴尬。同时,在政策推行过程中,长沙市成功解决了执行手段、执行监督、执行时限性和执行成本问题,使禁摩政策在最短时间内最大程度被目标群体认同和内化。长沙的禁摩没有受到过多的阻碍,一路走得较为平稳,但是在执行过程中,执法部门执法方式、执法的延续性、配套措施的跟进、行政权干预司法等等仍存在不少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侵蚀着“禁摩”积累的成果。但长沙的禁摩无疑是政府执政理念的一次大转型,通过立法,使党的执政理念和政府的善良愿景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在这个过程中,体现出政府科学执政、职能部门依法行政水平的不断提高。而这些,对目前在城市管理中正有着同样困惑的同类城市是一个很好的借鉴。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