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第一章绪论
1.1研究背景
1.2研究综述
1.2.1虚假诉讼概念之纷争
1.2.2虚假诉讼防治方式之现有研究
1.2.3防治虚假诉讼的现有规制
1.2.4研究建设工程领域虚假诉讼的必要性
1.3研究内容、方法和意义
1.3.1研究内容
1.3.2研究方法
1.3.3研究意义
第二章建设工程领域虚假诉讼的界定及其现状
2.1建设工程领域虚假诉讼的界定
2.2建设工程领域虚假诉讼现状
第三章建设工程领域虚假诉讼类型化分析
3.1主体层面类型化
3.1.1项目经理参与的虚假诉讼
3.1.2实际施工人参与的虚假诉讼
3.2案由层面类型化
3.2.1虚构工程款借贷型虚假诉讼
3.2.2虚构工程劳务型虚假诉讼
3.2.3妨碍作证型虚假诉讼
3.2.4伪造证据型虚假诉讼
3.2.5逃避执行型虚假诉讼
3.3建设工程固有特点及该领域的虚假诉讼特征分析
3.3.1建设工程的固有特点
3.3.2建设工程领域虚假诉讼的特征
3.4建设工程领域虚假诉讼的危害
第四章建设工程领域虚假诉讼成因分析
4.1相关法律规范不完备
4.1.1实体法:建设工程领域法律规范不健全
4.1.2程序法:民事诉讼法的疏漏给虚假诉讼可乘之机
4.2建设工程企业管理方面的原因
4.2.1项目经理管理制度存在缺陷
4.2.2工程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
4.3其他方面的原因
4.3.1社会诚信的缺失
4.3.2专业法律人助推工程企业人员实施虚假诉讼
4.3.3低成本与高收益诱发虚假诉讼
4.3.4缺乏具备建设工程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
第五章虚假诉讼防治的域外规定及对我国的启发
5.1日本和葡萄牙法为代表:程序法规制为主
5.2美国法为代表:程序法与实体法规制并重
5.3域外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5.3.1防治虚假诉讼与保障诉权的衡平
5.3.2实体法和程序法规制并重
第六章建设工程领域虚假诉讼之防治对策
6.1实体保障方面的对策
6.1.1构建虚假民事诉讼侵权责任追究机制
6.1.2增加检察机关对侵害案外第三人利益调解书的检察监督权
6.1.3建立案件信息共享系统
6.2程序保障方面的对策
6.2.1从审限中扣除职权调查时间
6.2.2“恶意串通”的证明标准合理化
6.2.3遴选建设工程案件专门陪审员
6.3其他方面防治对策
6.3.1建立健全个人及企业信用制度
6.3.2加大对法官审理建设工程案件的培训,提升专业素养
6.3.3健全工程企业管理体制
6.3.4在工程企业推广BIM技术的应用
6.3.5规范法律职业群体的行为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附录
长沙理工大学;